教育部對辦好開放大學提出指導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2-04 10:13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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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切實辦好開放大學,推動學習型社會建設,教育部近日印發《教育部關於辦好開放大學的意見》,強調要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需求,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發展新成果,探索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徵的開放大學辦學模式。到2020年,中國特色開放大學體系初步建成,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更加成熟,優質教育資源更加豐富,學習條件更加先進,學習制度更加靈活,辦學體系不斷完善,基本滿足多樣化學習需求,為學習型社會提供重要支撐,為人力資源開發提供重要保障。

《意見》聚焦12項重點任務:一是明確功能定位,開放大學以終身教育思想為引領,努力辦成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新型高等學校。二是完善辦學基礎設施,重點加強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營造數字化學習環境。三是強化信息技術應用,實現教學、管理、服務一體化,提高在線教育水平。四是完善辦學系統,加強學習中心建設,提升線下支持能力。五是多種途徑建設優質課程,滿足多樣化學習需求。六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産業升級,完善專業建設制度,提高專業建設質量。七是創新學習組織模式,完善註冊學習制度、自主選課制度,轉變教師角色,加強學習支持與服務,提高教育教學效果。八是加強對教學全過程和學生學習效果的監測與評價,強化質量保障,確保“寬進嚴出”。九是建設“學分銀行”,實現學習成果積累和轉換。十是適應教學變革需要,創新師資隊伍建設,加快建成一支適應開放教育特點、擅長運用信息技術教學的專兼職結合教師隊伍。十一是鼓勵開放大學通過聯盟、共建等形式,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行業企業等開展全方位的合作辦學,形成社會廣泛參與、資源共建共享、與行業企業緊密聯絡的辦學模式,匯聚優質教育資源。十二是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實行依法治校,完善治理結構,提高治理能力。

《意見》要求有關地方將開放大學納入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加大支持力度,加強對開放大學建設的指導和管理。同時對開放大學在教師隊伍建設、在線教育工作、“學分銀行”建設、註冊入學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2012年以來,國家開放大學、北京開放大學、上海開放大學、江蘇開放大學、廣東開放大學、雲南開放大學相繼成立,積極開展“探索開放大學建設模式”試點。截至目前,六所開放大學共設置專業210個,其中本科專業49個,專科專業161個;共累計招生392萬人,其中本科117萬人,專科275萬人,目前註冊在學人數369萬人;開展非學歷培訓項目56個,開發非學歷教育資源240余萬學時,開展線下培訓38萬多人次。

教育部關於辦好開放大學的意見
教職成[201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切實辦好開放大學,推動建設學習型社會,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需求,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發展新成果,聚集優質教育資源,豐富教育教學手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探索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徵的開放大學辦學模式,滿足全民學習、終身學習需要,建設學習型社會。

(二)基本原則

——堅持中國特色,提升辦學水平。立足基本國情和現實需求,認真總結實踐經驗,遵循開放遠程教育規律,借鑒國際先進做法,努力提升開放大學辦學水平。

——堅持開放辦學,服務全民學習。順應全民學習、終身學習需求,向社會最大程度開放教育資源,提供形式多樣教育服務,廣泛開展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滿足不同類型不同層次學習需要。

——堅持質量第一,實現“寬進嚴出”。著眼全面提升學習者素質和能力,夯實辦學基礎,提高辦學水平,完善質量保障體系,為學習者提供優質、低成本、有競爭力的教育服務。

——堅持深化改革,創新發展模式。更新理念,加快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與遠程開放教育有機結合,加強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創新教學環境和學習制度,創新學校運行模式和保障機制,創建新型高等學校。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中國特色開放大學體系初步建成,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更加成熟,優質教育資源更加豐富,學習條件更加先進,學習制度更加靈活,辦學體系不斷完善,基本滿足多樣化學習需求,為學習型社會提供重要支撐,為人力資源開發提供重要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明確功能定位,創建新型高校

開放大學要以終身教育思想為引領,樹立開放、靈活、優質、便捷的辦學理念,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辦學形式、組織模式和運行機制,努力辦成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新型高等學校。要依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高等教育狀況、教育普及程度等因素,確定學校在構建區域終身教育體系和建設學習型社會中的功能作用。根據自身辦學基礎和社會需求,科學編制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凝練辦學宗旨,明確學校發展目標、辦學層次、人才培養類型和規格。發揮教育資源整合集成、現代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人才成長通道轉換銜接等方面的優勢,開展人才培養模式創新。細化學校服務面向,針對區域、行業、企業等不同人群提供相適應的教育服務,堅持面向基層、面向行業、面向社區、面向農村,廣泛開展職工教育、社區教育、老年教育、新型農民教育和各類培訓,突出人才培養特色和學校辦學特色。

(二)完善辦學基礎設施,營造數字化學習環境

適應“互聯網+”發展趨勢,重點加強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學校佔地、教學和行政辦公用房等滿足基本需要,確保學校正常運轉。完善數據中心,合理配置計算機、服務器、網絡、存儲等關鍵設備,提供適合的存放環境,確保運行正常、安全可靠,滿足大規模數據處理需要。建設課程開發中心,為課程設計、製作、測試、評估提供必要的場所、設備和輔助設施。建設遠程學習服務中心,配備與在線學習學生規模相適應的場所和設備,滿足諮詢、答疑等即時服務需要。建設“雲教室”,實現網絡條件下的遠程雙向高清視頻和互動教學。建設可供多種終端訪問的數字圖書館,擴充教育資源。建設虛擬實驗室、實訓室,形成可供學習者多樣化選擇的虛擬實驗、實習和實踐環境。

(三)強化信息技術應用,提高在線教育水平

利用計算機技術、通訊技術和網絡技術,搭建開放性、可擴展的信息技術系統平臺,實現教學、管理、服務一體化。完善學校信息平臺,及時發佈課程開設、專業設置、學習方式、評價標準、招生信息等內容。完善學生學習平臺,優化功能模塊,實現學生註冊、學習、交流、答疑、測驗、考試等一站式在線服務。完善學校管理平臺,強化對課程資源、學生信息、教師信息、教學運行、質量評價、行政辦公等管理,實現學校日常運轉和師生教育、學習活動可監測、可分析、可調控,提高服務水平,提升管理效率。

(四)完善辦學系統,提升線下支持能力

針對區域信息化基礎條件不平衡和學習者學習需求、學習形式多樣化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各類教育資源,完善分級辦學系統,創新學習服務支持機制。加強學習中心建設,調整辦學模式,完善服務功能,承擔線下教學、組織學生討論、提供考試服務、反饋學生信息、開展人才需求調研等任務。開放大學與學習中心要實現高速、安全的現代遠程教育網絡全覆蓋,統一課程資源、統一教學管理、統一在線平臺、統一考核評價,保證教育教學質量。完善學習中心佈局,根據不同學習對象及辦學特點,有針對性地與區域、行業、企業、學校開展合作,形成遍佈城鄉的學習中心網絡,滿足不同學習者多樣化、個性化的學習需要。

(五)建設優質課程,滿足學習需求

通過吸收引進、借鑒利用、自主開發等多種途徑,建成滿足多樣化學習需求的優質課程資源。加快完善課程建設的標準和流程,規範課程規劃、設計、製作、測試、試學、評審和更新等環節。充分吸收高等學校、研究諮詢機構、行業企業、用人單位參與課程建設,保證內容的科學性和專業性,提高課程的實用性和針對性。適應遠程教育規律和學生自主學習特點,優化課程內容呈現方式和教學活動設計環節,加強課程交互性,確保有效支持學生自主學習。要根據學科、行業、産業的新進展和新變化,及時吸收新成果,實時更新課程內容。吸收引進國內外各類在線課程、視頻課件等優質資源,按照學科門類、學歷層次、資源類型等進行分類整合,向社會開放。強化課程資源的遴選、管理與監督,確保課程內容符合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六)完善專業建設制度,提高專業建設質量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産業升級和學校發展規劃,制訂專業建設規劃,重點建設實用、新型、交叉專業。注重專業建設,制定專業建設方案、工作流程、團隊組建、專業評估等方面的具體辦法。合理確定專業知識結構,確保專業的科學性和系統性。明確專業組建原則,細化學生專業學習的課程組合要求,滿足學生靈活選課需要。建立健全專業優化和更新機制,合理調整專業設置,確保專業的應用性和實效性。建立專業定期評估制度,強化開放大學專業建設監測,確保專業建設質量。

(七)創新學習組織模式,提高教育教學效果

適應現代信息技術條件下在線學習特點,完善以學習者為中心、基於網絡自主學習、遠程支持服務與面授相結合的教學方式。完善註冊學習制度,保證每一位學習者可隨時註冊入學。加快推進學分制改革,完善自主選課制度,滿足學生個性化學習需求。完善學習服務機制,保障學生能夠自主靈活安排學習時間。豐富學習媒介,滿足學生使用電視、計算機、平板電腦、移動通訊設備等多種終端進行學習。健全網上自主學習規則,明確學生學習內容、時長、方式、評價等方面的要求,確保學生網絡自主學習嚴格、規範,可監測、可評價。轉變教師角色,從主要是授課者轉變為學生學習的諮詢者、引導者、組織者,重點支持學生自主學習、組織學生交互討論、提供在線輔導答疑等,使“以教為主”變成“以學為主”。加強線下交流與討論,強化學生體驗學習,提高教學效率,確保學習質量。

(八)強化質量保障,確保“寬進嚴出”

建立學校教學質量評估制度,加強對教學全過程和學生學習效果的監測與評價。強化課程學習監控制度,實時記錄學生在線自主學習、網上交互討論、課程測驗考試等信息,作為課程學習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課程學習考試製度,建設數字化題庫、學習測評系統、電子試題保密機制、遠程監控系統等,確保考試科學、安全。推行開卷與閉卷、形成性考核與終結性考試相結合的考核方式,加大形成性考核比重。探索以完成實際項目和解決實際問題作為考核的方式。推廣在線考試和預約考試。嚴格課程、學歷、學位等證書獲得的標準和程序,向社會公佈,確保證書的權威性。積極引進用人單位、專業評估機構對學校人才培養質量開展多種形式評價。發佈年度質量報告,接受社會評價和監督。

(九)建設“學分銀行”,實現學習成果積累和轉換

適應全民終身學習需求,不斷拓展開放大學辦學功能,為學習者學習成果轉換提供便利服務。建立個人終身學習電子檔案,主要存儲個人信息、學習經歷、學習成果及轉換記錄等信息。完善檔案管理,一人一檔、終身有效,經授權後可供用人單位、教育機構查詢使用。加快學習成果認定,制定學分轉換標準,對學習者在正規教育和非正規教育過程中獲得的學分、證書、工作和生活經驗及技能等進行認定,確定學分,實現學習成果轉換。主動溝通高校、行業、企業和用人單位,通過協議或聯盟等方式,推進相互之間學習成果的互認。探索建立“學分銀行”,將學習者的各類學習成果轉換成學分進行存儲,實現不同類型學習成果的轉換,為學習者申請相關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提供依據。

(十)創新師資隊伍建設,適應教學變革需要

圍繞課程建設和學生自主學習,加快建成一支適應開放教育特點、擅長運用信息技術教學的專兼職結合教師隊伍。通過招聘、引進、培養、培訓等方式,重點在課程設計、資源開發、軟體開發、學習諮詢、教學組織、學習引導等方面,建設專職教師隊伍。通過培訓開放大學系統的教師,廣泛聘請高水平教師、行業企業專家等措施,開展教學輔導,確保每門課程都有輔導教師,形成一大批提供遠程學習導學、助學和促學的專兼職教師。以課程設計為核心,組建課程建設團隊,提高課程建設水平。以網絡教學為重點,組建課程教學團隊。以服務學生為目標,組建課程輔導團隊。為學生配備助學諮詢教師,提供選課指導、制訂個性化學習計劃、學習方法引導、學業諮詢與提醒、學習資源獲取、心理諮詢、職業生涯規劃等服務。為學生配備專業學習輔導教師,為學習者提供在線輔導和答疑。

(十一)積極開展多方合作,匯聚優質教育資源

著力體制機制創新,鼓勵開放大學通過聯盟、共建等形式,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行業企業等開展全方位的合作辦學,引進課程、專業、師資、技術等方面的優質資源,形成社會廣泛參與、資源共建共享、與行業企業緊密聯絡的辦學模式。加快推進與各類高水平在線教育的合作,建立協同創新機制,實現優質課程資源共享,滿足學生多樣化、多途徑獲取知識的選擇。深入開展與行業企業的合作,充分發揮行業特色優勢和職業資源優勢,開展職業培訓合作,探索開發多種適合學生網絡學習的工具和軟體,增強自主學習的交互性和有效性。加強引進各類教育培訓機構的視頻公開課、精品課程、各類非學歷教育教學資源,實現優質教學資源的共享。加強“數字化學習資源中心”建設,研究制定網絡教育數字化學習資源共享機制、標準、技術與平臺。整合國家和高等學校網絡教育精品課程及相關學習資源,推動優質網絡教育資源開放與共享。積極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多種形式,允許以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辦學服務並享受相應的權利。

(十二)完善治理結構,提高治理能力

要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實行依法治校,逐步完善學校自主辦學、自主發展、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制度框架。制定學校章程,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使章程成為學校所有教育教學活動的依據,作為制定、修改、完善學校其他規章制度的依據。完善決策機制,建立由政府、行業企業、辦學系統組成的決策機構,廣泛吸引社會資源積極參與開放大學辦學。健全民主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學位評定委員會、學術委員會、質量保證委員會等相關機構,切實發揮各委員會作用,提高辦學水平。創新教師崗位職責分類,完善相應的考評制度和職務評聘辦法。完善學校內部分配激勵機制。優化學校日常運行流程,發揮信息技術優勢,提高辦學效益。探索網絡教育條件下學校日常運行模式。加強網絡監管,確保網絡安全,規範網上教學和學習行為。豐富學生管理方式,創新以課程為單位的學生管理模式。推進網上校園文化建設,進一步增強學生對開放大學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有關地方要將開放大學納入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建立部門聯動、分工明確的開放大學協調推進機制,解決開放大學辦學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消除阻礙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障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建設新型大學要求,支持開放大學創新與發展,加強對開放大學建設的指導和管理,定期開展檢查和質量評估。

(二)完善保障機制

各地要採取多種措施,努力增加對開放大學的支持力度,積極支持開放大學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信息化建設、數字化學習資源和教師隊伍建設等。建立學習成本合理分擔機制,積極拓寬社會籌資渠道。採取多種措施,鼓勵和吸引行業企業、社會力量參與開放大學辦學和服務。

(三)加大政策支持

要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為開放大學建設發展營造良好法制環境。合理確定開放大學教職工編制,積極支持開放大學開展教師職稱(職務)評聘,保障開放大學教育教學需求。要為開放大學引進高素質高水平人才隊伍提供通道和優惠條件,鼓勵高校名師和行業專家參與開放大學教育教學。鼓勵一流大學與開放大學開展在線教育合作,在資源共享、學分互認等方面積極探索。鼓勵開放大學在“學分銀行”建設、學習成果轉換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先行先試。開放大學依法自主設置和調整專業,按程序備案或審批。開放大學實行註冊入學,學生修完課程並獲得相應學分,即可獲得課程證書,修滿規定的學分並達到相關要求,即可獲得相應的學歷與非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應授予相應學位。

(四)強化評估監督

強化對開放大學的評估與監督,圍繞12項主要任務,研製開放大學辦學基礎能力和質量保障評估指標體系,引入第三方開展評估,發佈評估報告,接受社會監督。

教育部
2016年1月16日

責任編輯: 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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