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召開局務會審議通過
《客運索道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4部規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2-04 13:55 來源: 質檢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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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樹平在主持召開質檢總局局務會時要求
質檢規章立法要在“精”和“實”上下功夫
會議審議通過《客運索道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4部規章

2月3日,質檢總局召開局務會,審議並原則通過《客運索道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修訂《能源標率標識管理辦法》、《纖維製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進境水生動物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局長支樹平主持會議,他要求,質檢規章立法要從重數量向重質量轉變、從立新法為主向立改廢兼顧轉變、從有法可依向良法可依轉變。總局領導梅克保、孫大偉、王煒、陳鋼、張沁榮、田世宏、李元平、項玉章、韓毅出席會議。

會議認為,《客運索道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對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的原則規定進行了細化,把有關客運索道安全監督的法律要求落到了實處;《能源標率標識管理辦法》的修訂,強化了質檢部門在節約能源領域的監管職責;《纖維製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的修訂,填補了目前國內紡織品,特別是學生服質量監管的專業性立法空白;《進境水生動物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的修訂,合理構築監管模式,達到了既與國際通行做法一致又保障國門安全的目的。

會議指出,經過多年努力,我國已初步建立質檢法律規範體系。2015年,質檢總局規章立改廢27部,其中新制定規章8部,修訂13部,廢止6部,實現了規章立法從重數量向重質量轉變、從立新法為主向立改廢兼顧轉變、從有法可依向良法可依轉變。

會議指出,當前,正處在改革的攻堅階段和發展的關鍵時期,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已經成為共識。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制度不在多,而在於精,在於務實管用。質檢部門的規章立法要把握住科學立法的基本原則,要在“精”和“實”上下功夫,實現質檢部門規章體系的關聯性、協調性和科學性。

會議強調,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要求,根據全國質檢工作會議精神,要推進重點法律和行政法規制修訂的目標任務,加快推進涉及改革發展、質量安全、民計民生、節能減排等方面規章的制修訂,高質量按時完成對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清理任務。

國家認監委、標準委,質檢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出席會議。

責任編輯: 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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