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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問責23名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典型問題責任人

2016-02-13 14:4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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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武漢2月13日電(記者 俞儉、梁建強)湖北紀檢監察機關近期聯合環保部門,對部分地方政府及企業環境違法和項目建設審批監管不力問題進行調查,並責成相關地方紀檢監察機關進行了處理,共由23名幹部和相關人員被問責。其中,一名市級人大常委會委員因阻攔執法及毆打環保執法人員,被罷免職務。

通報顯示,府河孝感段存在部分攔水壩未辦環評手續問題。安陸市政府、雲夢縣政府在沒有取得環評批復的情況下,建成府河主河道橡膠壩,對府河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影響。安陸市政府副市長葉雄、雲夢縣政府副縣長劉寶明分別被誡勉談話。

同時,洪湖市處理了一起環保執法人員被打問題。2015年5月14日晚,洪湖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盧進富組織工作人員葉亞林等人在排查洪湖市中興能源公司廠區時,被該公司總經理劉志祥攔下並打了盧進富等執法人員。洪湖市公安局茅江派出所針對劉志祥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對其作出行政警告處罰;洪湖市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洪湖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罷免了劉志祥洪湖市第七屆人大常委職務。

此外,襄陽市余家湖污水處理廠整改未取得實質性進展問題,當地環保局局長等12名幹部被問責。大冶市湖北宏力鑄造有限公司技改項目在未取得用地手續、未通過環評批復的情況下開工建設的問題,8名幹部被問責。

湖北省紀委通報指出,對4起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和嚴肅處理,體現湖北省委省政府抓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工作的信心、決心和恒心,各級各部門要引以為戒、汲取教訓、舉一反三、立行立改。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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