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初,山西省環保廳通報了2016年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查中的3起典型案例,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約談、警告等處分。 2015年11月以來,環保部華北督查中心會同省環保廳,對忻州市、陽泉市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督查,發現存在部分工業企業環境問題突出、面源污染較為嚴重、土小企業屢禁不絕等一系列環境污染問題。省環保廳督促對原平市盾安節能熱力有限公司環境違法,定襄縣熱力有限公司環境違法,平定縣、盂縣等地“土小”企業死灰復燃的3件典型案件進行了查辦、追責,並在全省通報。 2015年11月19日,原平市盾安節能熱力有限公司4台100噸鍋爐在未配套建成脫硫脫硝設施的情況下便投入運行,且3#機組靜電除塵器故障,煙囪排放的煙氣發黑,煙粉塵濃度高,拖尾嚴重;産生的除塵灰在轉運過程中管理粗放,大量除塵灰粉塵從貯存車間內逸散,二次揚塵污染嚴重。原平市依法對該公司處以罰款8萬元,並要求其嚴格控制高硫低碳煤用作燃料,脫硫、脫硝等污染防治設施在12月15日前投入運行,如監測發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等污染物嚴重超標,則採取按日連續處罰措施。截至目前已經整改完畢投入運行。 定襄縣熱力有限公司部分鍋爐煙氣從旁路進入煙囪排放,脫硫塔內未加入脫硫液循環運行。定襄縣環保局依法對該公司處以罰款5萬元,並責令其按照市縣兩級整改要求,立即修復脫硫設施。 平定縣小石灰、小耐火材料生産企業環境污染嚴重。石門口鄉大石門村至鎖簧鎮立壁村等地,小石灰窯數量較多,生産設施簡陋,環保措施缺乏,污染情況突出。盂縣太陽高速48公里—49公里兩側多個小土窯在生産,排放大量煙粉塵,對周邊環境影響明顯。對此,陽泉市政府制定了《陽泉市“土小”燃煤礬石豎窯、石灰窯取締關停工作規範》,採取爆破、拆除等方法,截至2016年1月20日,共取締1150座小石灰、小耐火材料生産企業。 此外,還分別對3起案例中的相關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和警告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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