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2月開始,北京市將展開8個專項節能監察,查到問題的單位如果逾期不改正,將被處以最高30萬元、甚至被責令關閉的處罰。16日,市發改委發佈了這一信息。 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用能設備的用能單位,北京市發改委將啟動監察,數量將達到100家。如果發現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或者生産工藝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使用,沒收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對繼續使用的,根據《北京市完善差別電價政策的實施意見》要求,對其實施懲罰性電價;情節嚴重的,提出意見報請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停業或者關閉。 從2月開始到6月,北京市發改委還將對單位産品能耗限額標準落實情況專項監察。50家需要執行已公佈實施單位産品能耗限額標準的用能單位將成為監察對象。生産單位超過單位産品能耗限額標準用能的,據要求,對其實施懲罰性電價;情節嚴重的,將報請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責令停業整頓或關閉。 從現在開始一直到年底,北京市發改委還將對節能登記類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和節能評估審查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按不低於10%的比例進行抽查。同時還將對碳排放報告報送核查及履約情況專項監察,並對節能服務機構專項監察。(記者 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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