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2016年第3號公告:2015年12月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結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2-24 20:43 來源: 審計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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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
防風險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結果
(2016年2月24日公告)

2015年,審計署以保障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貫徹落實,促進經濟平穩運行、健康發展和轉型升級為目標,組織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統稱省)和29個中央部門、7戶中央企業落實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重大政策措施情況持續進行跟蹤審計,其中12月對1至11月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了跟蹤核查,同時重點檢查了民生、環保、交通等領域項目推進及簡政放權、創業創新等政策措施落實等情況。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15年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2015年,各級審計機關在跟蹤審計中檢查各類項目共計7.28萬個,累計抽查相關單位10.58萬個,其中審計署直接派出的審計組檢查項目5510個,抽查單位5286個,查出問題3260個。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審計機關在定期出具審計報告的同時,及時向社會公告並跟蹤督促整改落實。

從跟蹤審計的總體情況看,相關部門和地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加快轉方式調結構,強化民生保障和風險防控,推動重點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對審計查出的問題,有關部門和地區認真整改,對一些單位和個人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推動了政策措施貫徹落實。

(一)促進重大項目加快建設。對審計報告持續反映的鐵路、水利、保障性住房等重大項目前期審批環節多、時間長、部分項目進展緩慢,以及虛報開工及完工量,已建成項目閒置等問題,相關部門和地區積極規範審批流程、加快項目建設、強化項目管理、促進項目儘快建成並投入使用。截至2015年末,已促進新開工、完工項目9408個,推動9454個項目加快了審批或實施進度。

(二)促進財政資金統籌盤活。對審計查出的部分地區和單位財政存量資金盤活力度不大、配套資金不到位以及財政資金撥付進度緩慢、支付不及時和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各級財政部門通過分類整合、加快下撥等方式積極落實整改。截至2015年末,促進相關部門和地區加快下達財政資金5288.22億元,落實配套資金551.36億元,促進收回結轉結余資金1144.25億元,整合和統籌使用專項資金732.1億元。

(三)推動落實簡政放權。跟蹤審計著力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相關政策措施落實,積極推動相關部門和地區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事項及相關仲介服務收費,完善配套制度措施。2015年,促進相關部門和地區取消、合併、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等134項,取消職業資格、企業資質認定等241項,停止或取消收費111項。

(四)促進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著力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促進金融支持實體經濟,促進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著力推動商事制度改革及通關便利化等政策落實,促進對外貿易、內貿流通健康發展;著力推動民生政策的貫徹實施,促進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入住,清理違規享受低保、扶貧政策的人員。

(五)促進防範經濟領域風險隱患。跟蹤審計中關注了金融機構不良貸款資産變化、債券市場管理、支農再貸款管理等方面情況,推動相關部門對地方政府債務、債券市場等領域不斷加強監管。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出臺了風險防範方面措施26項。

(六)促進整肅不作為亂作為。針對跟蹤審計中發現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各地對2138人進行了追責問責,其中有549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等黨紀、政紀處分,有1157人被誡勉談話、約談,有195人被通報批評,有67人被停職檢查或作出書面檢查。上述人員中有90人涉嫌違紀違法,審計機關已依法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處理。

二、2015年12月審計發現的主動作為事例及查出的問題

從12月的審計情況看,各部門、各地區在積極主動作為、推動創新發展等方面取得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如浙江省出臺文件,激勵幹部幹事創業治理為官不為;重慶市、湖北省注重完善支持政策、優化發展環境,發揮企業在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大力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將147項投資審批事項合併為26項、將256項申報材料精簡到17項,大幅壓縮審批時限,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通過“一口受理”平臺開展並聯審批,實現“十一證三章”聯辦;貴州省和廣東省揭陽市、山東省即墨市積極落實“互聯網+”戰略,培育電商等産業,取得了明顯成效;天津市建立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青海省通過將中小企業發展等基金由直接撥付模式變為向企業增資入股,完善進入和退出機制,更加有效地為中小微企業服務;商務部結合“一帶一路”戰略和國際産能合作要求對企業加強指導,加快推進境外經貿合作區創新工程,已建成和正在推進的合作區75個,入區企業1154家,累計實現産值419.7億美元。

審計也發現,有些部門和地區在政策落實中存在不到位的情況。主要是:

(一)部分民生保障工作落實不到位。一是吉林、遼寧2個省的4個縣(市)有684萬元扶貧資金未發揮效益;二是貴州、山東、廣西3個省的部分農村飲水安全、老年公寓等項目,由於資金撥付不及時、前期準備不足等,項目未能按期開工或完工。

(二)個別項目進展緩慢。民航運行管理中心和氣象中心建設工程因前期準備工作時間長等推進緩慢,1.17億元財政資金閒置;甘肅省蘭州市北環路中段工程超工期3年多仍未建成。

(三)部分地區未按時完成節能環保方面工作任務。北京市未按時完成2015年公交車結構調整任務;黑龍江省部分重點燃煤企業鍋爐環保設備安裝使用不到位;江西省2015年礦井關閉退出工作未按期完成;廣東、山西2個省的部分城市污水垃圾處理項目建設進度滯後。

(四)有些單位依託行政審批或認定事項違規收費。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違規指定下屬事業單位承辦與初步設計審批相關的仲介服務,並向企業收費3980.9萬元;江蘇省科技部門所屬的2家事業單位代行行政職能開展技術合同登記認定工作時,收取服務費等4682.3萬元;四川省松潘縣人民政府成立公司違規收取施工單位自採砂石費用438.93萬元。

附件:1.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2.一些部門、省(市)、單位落實政策的措施和做法

      3.12月審計發現的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


附件1

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一、教育部抓緊已結題科研項目結賬工作、盤活科研項目結存資金20.03億元。審計指出教育部部分所屬高校5.02萬個已結題科研項目未結賬、財政資金23.93億元未及時盤活使用等問題後,教育部根據審計建議,立即要求各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對已結題未結賬的科研項目進行認真清理,督促項目負責人及時辦理科研項目結賬手續。截至2015年末,65所直屬高校的42 754個科研項目已辦理結題結賬,清理盤活資金20.03億元。

二、海關總署及時清理自行設立的準入類職業資格。針對審計發現的未按規定清理自行設立的準入類職業資格問題,2015年8月,海關總署印發《關於預歸類服務試點工作相關問題的通知》(署稅函〔2015〕338號),明確海關總署對預歸類服務單位及人員不再進行考試和資質授予,對從事預歸類服務的單位及個人不設置準入門檻;11月20日,發佈《海關總署關於廢止預歸類服務有關文件的通知》(署稅函〔2015〕492號),規定不再對社會化預歸類服務實施職能管理,並廢止了以往有關預歸類服務的文件。

三、能源局明確要求杜絕變相審批行為。針對向部分投資項目出具“同意開展前期工作”或“同意納入規劃”的復函等問題,能源局2015年7月召開專門會議,明確要求相關司局嚴格執行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關於改進規範投資項目核準行為加強協同監管的通知》(發改投資〔2013〕2662號)要求,除核電、大型水利水電等特定項目外,堅決取消前期工作諮詢復函等變相審批行為。

四、中國鐵路總公司多措並舉落實鐵路項目建設任務。針對審計發現問題,中國鐵路總公司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和部署整改工作,通過建立問題臺賬、下發督辦通知等多種形式督導各部門和單位加強整改。截至2015年末,共推進43個擬新開工項目按期開工、36個在建項目加快進度、4個擬投産項目按期投産;促進73.84億元建設資金落實到位,消化結存資金4.43億元,糾正虛報投資19.29億元。

五、北京市加快推進閒置土地處置。審計指出北京市及順義區閒置土地處置不及時的問題後,北京市加快推進處置工作,建立健全了閒置土地處置工作機制,對8名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警告、行政告誡等問責處理。截至2015年12月底,北京市本級及順義區閒置土地中有36宗共計119.01公頃土地已開工建設,同時收回10宗共計18.47公頃土地使用權。

六、天津市加快散煤清潔化替代等項目建設。審計指出天津市散煤清潔化替代項目和農村地區推廣先進民用爐具項目進展緩慢問題後,天津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建立領導機制、明確責任主體、落實配套政策,積極推動項目進展,截至2015年10月底,天津市潔煤配送量已達到116.03萬噸、先進民用爐具安裝86.19萬套,超額完成2015年任務目標。

七、山西、吉林、黑龍江、河南、廣東5個省加快水利工程項目建設。審計指出山西省引調提水工程進展緩慢問題後,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研究整改方案,出臺了項目建設實施細則和工程質量管理指導意見等,實行一週雙報制度,動態跟蹤工程進展情況,並對17名慢作為幹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及誡勉談話、書面檢查等問責處理。截至2015年末,2014年度抗旱應急引調提水工程70個項目全部完工,完成投資24 202萬元。

審計指出吉林省2014年度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任務34萬畝未完成、中央補助資金2.4億元閒置問題後,吉林省人民政府積極整改,省水利廳、財政廳等及時組織項目縣申報建設任務、下撥2.4億元資金,並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節水增糧行動項目資金結算和財政投資評審等工作的通知》,督促進一步加快工程建設和資金結算進度,加強項目資金管理,截至2015年末,34萬畝項目的主體工程已基本完成。

審計指出黑龍江省水利廳審批週期長,導致5.58億元“節水增糧行動”資金長期結存問題後,黑龍江省水利廳組織對全省各市縣“節水增糧行動”項目進度進行了分類研究,通過加強督導加快項目建設進度,每10天對全省完成情況進行通報,並對建設進度緩慢的項目市縣進行了約談。截至2015年12月底,項目建設基本完成,累計完成投資27.25億元,完成率99.89%。

審計指出河南省伊洛河治理項目2013年和2014年建設內容未開工、已到位的2.2億元中央財政資金閒置問題後,河南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積極組織整改:一是由省水利廳牽頭成立督查督辦領導小組,加強項目督導;二是整合各工程段項目建設管理局,增加管理人員,充實專業技術人員;三是加強統籌推進,附屬物清點、土地丈量、補償款撥付與工程招投標等工作齊頭並進;四是啟動問責程序,對9名慢作為幹部進行問責。截至2015年12月底,洛陽段工程已完成全部建設任務,鞏義段主體工程已基本完工。

審計指出廣東省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和珠江三角洲水資源配置工程2個重大水利工程前置審批事項較多、前期工作耗時較長問題後,廣東省人民政府採取制定工作計劃表、倒排工期、落實責任人等措施進行整改,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在4個月內完成前期工作,實現了2015年開工建設的目標;珠江三角洲水資源配置工程也提前完成項目建議書報批工作。審計指出廣東省河源市紫金縣中壩鎮圩鎮虛報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完成量和投資完成額問題後,廣東省制定省、市、縣三級聯動整改機制,落實整改措施,對問題涉及的紫金縣和中壩鎮圩鎮有關領導進行責任追究並在全省通報,截至2015年末,虛報的工程量全部完成,實現了改善當地農村1.15萬人飲水條件的目標。

八、大連市多方協調力促丹大快速鐵路開通運營。審計指出丹大快速鐵路(丹東—大連)施工遇阻問題後,對因建設丹大快速鐵路造成城莊鐵路(城子坦—莊河)客運損失等問題,大連市人民政府兩次召集交通局、莊河市人民政府等有關單位專題研究、制定解決方案,對形成的損失進行評估,並與城莊鐵路投資方協商解決土地、消防等方面問題。2015年12月17日,丹大快速鐵路按期完工並正式開通運營。截至2016年1月3日,丹大快速鐵路18天內發送旅客18.6萬人次。

九、吉林、浙江、河南3個省加快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審計指出吉林省吉林市已建成的929套廉租房未及時分配的問題後,吉林市人民政府迅速落實整改,對2人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1人進行誡勉談話,並及時完善公共租賃住房政策、擴大保障範圍,制定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截至2015年12月中旬,929套廉租房已全部分配完畢。

審計指出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546套公共租賃住房閒置超過2年問題後,蕭山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積極組織整改:一是擴大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範圍,由中心城區擴大到全區;二是加快公共租賃住房推廣工作,面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創業人員推廣公共租賃住房;三是下調租金等級,通過上述措施,有效地消化了長期閒置的存量公共租賃住房,截至2015年底,上述546套閒置房屋中有521套已完成配租。

審計指出河南省新鄉市17個保障性住房項目涉及有3509套公共租賃住房未及時分配的問題後,河南省及新鄉市迅速落實整改,下發整改通知、成立調查小組,對涉及到的縣(市、區)公租房未分配問題進行調查處理,並對19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人進行誡勉談話,截至2015年12月底,3509套公租房已全部分配,1469戶已經入住。

十、福建、四川、青海3個省嚴肅處理套取中央補助資金問題。審計指出福建省華安縣經貿局和財政局直接或串通企業騙取中央補助資金4334.6萬元的問題後,福建省積極整改,截至2015年12月底,已追回資金4274.72萬元,未追回的59.88萬元由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進行追繳,並對9名責任人員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對涉嫌偽造、變造證明材料的社會機構,按程序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審計指出四川省古藺縣和四川省釀酒研究所弄虛作假,獲取中央補助資金問題後,四川省成立聯合核查組對問題進行督查,截至2015年12月底,古藺縣70個應關閉礦山已全部關閉,所有證照全部登出完畢,2名責任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7名責任人員被誡勉談話;對四川省釀酒研究所所長給予記大過處分並辭退直接責任人員,收回了中央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315萬元。

審計指出青海省海南州人民政府和原海東地區行政公署用虛假材料套取中央專項資金6000萬元問題後,青海省認真研究部署並及時分解落實整改責任,對該問題涉及的6名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並強化項目建設管理,截至2015年末,海東地區項目已完成主體工程建設。

十一、甘肅省多個部門對扶貧對象進行認真復核並處理工作不到位的責任人員。審計指出甘肅省精準扶貧對象認定不準確等問題後,甘肅省各級人民政府認真整改,各市、州分別抽調專人對貧困人員建檔立卡情況進行專項核查和督導檢查;同時,甘肅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關於深入開展貧困人口建檔立卡“回頭看”及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整改落實到位。截至2015年12月底,已將識別不精準的人員從甘肅精準扶貧大數據管理平台中剔除,對33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另對365人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追責處理。

十二、寧夏回族自治區努力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審計指出自治區小微企業融資渠道窄、成本高、難度大等問題後,自治區人民政府採取出臺扶持政策、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加強與金融機構合作、積極培育融資性擔保機構等多種方式,促進企業多渠道融資;探索試行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開展小微企業信用評級工作,並將評級結果向金融機構推薦等創新手段,努力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截至2015年10月,全區有178家小微企業提交申請,提出資金需求7.96億元,已有42家企業通過銀行審批,共獲得貸款1.58億元,其他企業正在按銀行貸款程序辦理。

附件2

一些部門、省(市)、單位落實政策的措施和做法

一、浙江省出臺文件,激勵幹部幹事創業治理為官不為。浙江省先後印發《關於激勵幹部幹事創業治理為官不為的若干意見》、《浙江省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等一系列文件,從大力提升幹部幹事創業能力、切實推動幹部敢擔當打勝仗、著力推進幹部恪盡職守有作為、強化對為官不為幹部的問責處理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舉措:一方面建立推進改革容錯免責機制,鼓勵創新、寬容失敗、允許試錯、責任豁免,以支持保護敢抓敢管、堅持原則的幹部;另一方面對工作中不負責任或疏于管理造成後果的嚴格執紀問責,公開通報典型案例,加強組織調整,對嚴重失職瀆職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重慶市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技術創新水平。重慶市開展了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培育專項行動,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21家、市級企業技術中心392家,工業企業研發機構數達到753家,有研發機構的企業數佔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量比重達到12.3%。新産品産值超過3500億元,增長35%以上,對全市工業增長貢獻率達20%。

三、湖北省大力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湖北省先後制定《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促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暫行辦法的通知》及5個實施細則、《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動高校院所科技人員服務企業研發活動的意見》等文件,提出通過改革企業委託研發項目經費管理方式,提高科研人員科研勞務收入比重,實行高校院所部分職稱評定與服務企業挂鉤等,進一步推動科技成果轉化。2015年1月至9月,全省共實施科技成果轉化項目1012項,其中19項重大科技成果實現商業化轉化,全省專利申請達到50 026件,同比增長38.51%。

四、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和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大幅壓縮審批辦理時限。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試點實施“四個一”審批改革,即將投資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涉及的147項審批事項合併為26項,整合為規劃選址與用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復、施工設計與招投標、統一驗收4個階段,將審批涉及的36種表格合併為一個階段一張申請表,將256項申報材料精簡到17項,實行“一口受理、並聯審查、一章審批”。截至2015年末,平潭片區已經有71個投資建設項目適用“四個一”模式,共出具《綜合審批決定書》179份,投資項目的審批辦理時限壓縮到90個工作日以內,整體行政效能提高近3倍。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通過“一口受理”平臺開展並聯審批,實現工商、質監、國稅、檢驗檢疫等部門證照和公章、財務章、報檢專用章“十一證三章”聯辦,大部分證、章均可在1個工作日內領取。

五、廣東省揭陽市、山東省即墨市積極落實“互聯網+”戰略。廣東省揭陽市通過制定電商管理條例、開展徵信體系建設等工作,打造電商人才免費培訓基地,推動電信運營、物流快遞、公共交通等配套産業發展,著力打造軍埔電商村為農村電商樣板,截至2015年末,面積0.53平方公里、總人口2800多人的軍埔村已開設各類網店3000多家,月成交額超過1.50億元,村民人均月收入超過5000元。山東省即墨市通過搭建普惠型公共服務平臺、成立品牌孵化中心,為企業提供創意設計、品牌運作、電商孵化、宣傳推廣等綜合服務,引導紡織服裝産業發展。截至2015年末,已累計培育各類企業186家,其中品牌孵化企業52家、設計師工作室26家、電商孵化企業108家,培育自主服裝品牌65個,當年實現網上銷售總額3.2億元。

六、貴州省積極推動大數據産業發展,引領産業轉型升級。貴州省通過實施“數據鐵籠”等15個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示範應用工程,建成電子政務雲網上項目聯審聯批平臺;成立貴陽大數據交易所、貴陽眾籌金融交易所,推動大數據與三次産業融合;引進培育了貨車幫、東方祥雲等一批大數據優強企業。2015年,貴陽呼叫中心産業發展迅速,新增6萬個呼叫中心座席,提供12萬個就業崗位。

七、天津市建立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自2015年1月起,天津市建立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市本級及區縣財政籌集60億元資金作為貸款風險補償金,鼓勵金融機構向中小微企業發放信用貸款,向未曾取得金融機構貸款的中小微企業發放首筆貸款。金融機構向中小微企業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和技術改造類項目貸款,一旦發生貸款損失,按50%的比例補償貸款本金。同時,為更好地引導金融機構服務全市重點領域和産業,自2015年12月1日起,對經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中的中小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出口型外貿中小企業、涉農中小微企業發放信用貸款發生的損失,按70%的比例進行補償。

八、青海省創新中小微企業扶持辦法助力企業發展。2014年9月,青海省成立泉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將中小微企業擔保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地方特色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外經貿發展基金等由直接撥付企業的模式變為向企業增資入股,並完善各項基金進入和退出機制,更加有效地為中小微企業服務。截至2015年底,泉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已入股中小微企業86家、退出2家,共向中小微企業注入資金4.05億元。

九、商務部發揮境外經貿合作區的載體作用,推動企業“走出去”。2015年,商務部結合“一帶一路”戰略和國際産能合作的要求,指導企業推進合作區建設,通過實施在建合作區項目月度進展情況統計制度、建立合作區招商推介工作機制,以吸引更多企業入園發展等,加快推進境外經貿合作區創新工程。截至2015年12月底,已經建成和正在推進的境外經貿合作區共計75個,分佈在包括“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內的34個國家,累計完成投資181.8億美元,入區企業1154家(其中中資控股企業723家),累計實現産值419.7億美元,帶動就業崗位1.5萬個。

附件3

12月審計發現的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

一、吉林、遼寧2個省的4個縣(市)684萬元扶貧資金未發揮效益。一是2014年,吉林省通榆縣和靖宇縣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共獲得中央扶貧到戶貸款貼息補助資金295萬元,截至2015年末,因工作組織不力,上述中央扶貧貸款貼息補助尚未發放給貸款農戶。二是2014年,遼寧省遼陽縣和燈塔市(縣級市)共收到財政扶貧專項資金581.50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90萬元),截至2015年末,僅撥付192.50萬元用於貧困勞動力技能培訓等,其餘389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45萬元)仍在當地財政專戶結存。

二、貴州省2014年以前建成的922眼地下水(機井)尚未投入使用,影響約64萬農民的飲水改善。貴州省地下水(機井)利用工程主要用於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並兼顧灌溉、應急抗旱。由於項目推進協調時間長、資金撥付不及時等,截至2015年末,已打成井的水泵、蓄水池等地面配套設施未建成,導致2014年底前已打成的922眼井無法及時投入使用,影響約64萬農村群眾的飲水改善。

三、山東省鄄城縣2011年至2015年建設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未實現供水到戶。2011年至2015年,山東省水利廳共安排鄄城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總投資2.6億元,其中中央預算內投資8669萬元。截至2015年12月底,因市縣未安排建設資金、對中央資金和省級配套資金撥付不及時等,凈水廠建設進度緩慢,各鄉鎮加壓泵站到村內管網也未連通,導致該縣2011年至2015年建設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均未實現供水到戶,影響44.91萬農村居民和13.36萬學校師生飲水安全改善。

四、廣西壯族自治區16個民生項目進展緩慢。審計抽查了2011年至2014年中央下達投資計劃的30個民生項目,涉及中央預算內投資3.24億元。由於前期工作準備不足等,截至2015年末,河池市社會養老服務中心老年公寓樓等16個項目未開工建設,1.66億元中央財政資金閒置在各級財政。

五、民航局空管系統“十二五”規劃重點工程前期費用1.17億元長期閒置。民航運行管理中心和氣象中心是民航“十二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2008年8月由發展改革委批復立項。由於2012年6月民航局才落實項目場址、項目投資估算超出立項批復等,截至2015年末,上述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仍未獲批。2008年和2009年,民航局安排民航專項基金2.2億元作為前期費用,截至2015年末僅支出299.26萬元,其餘資金因長期未使用上交財政部1億元,還有1.17億元仍閒置。

六、甘肅省蘭州市北環路中段工程建設引入的企業不具備投資實力,項目超工期3年多仍未建成。為解決蘭州市交通擁堵問題,2010年5月,蘭州市決定以BT模式引入社會資本建設蘭州市北環路中段工程,項目投資概算17.95億元(後調整為26.23億元),計劃建設期為2011年3月至2012年9月。2011年1月,在西部中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不符合“公司凈資産不少於5億元”這一招標條件的情況下,蘭州市人民政府與其簽訂《蘭州市北環路工程政府採購項目投資合同》,並約定由市政府為該項目提供12.5億元貸款擔保。截至2015年底,在市政府通過違規擔保等方式為西部中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提供19.32億元建設資金的情況下,該項目仍因該公司投入資金不足以及徵地拆遷進展緩慢等,超工期3年多未建成投運。

七、北京市2015年公交車結構調整任務未完成。根據《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重點任務分解2015年工作措施》要求,北京市2015年應更新2500輛公交車(其中投入電驅動車1383輛),並建設與更新電驅動車輛相配套的172個充電樁。截至2015年末,因協調機制不完善、購車招標投標程序複雜、公交車充電樁建設缺乏行業主管部門的統籌規劃等,僅完成194輛車更新任務,其餘2306輛尚未更新;充電樁僅建成4個,剩餘168個正在前期規劃中。

八、黑龍江省部分重點燃煤企業鍋爐環保設備安裝和使用不到位。審計抽查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慶市和綏化市等地16戶重點監測燃煤企業的77台總規模2.03萬蒸噸/小時的鍋爐改造情況發現,其中13台鍋爐無脫硫設備,23台鍋爐無脫硝設備,部分已安裝環保設備的鍋爐未正常運行。如綏化市綏化中盟熱電有限公司和綏化市弘坤熱力有限公司等2家工業企業,12台鍋爐均未安裝脫硝設備、8台鍋爐未安裝脫硫設備。

九、江西省2015年礦井關閉退出工作未按期完成。根據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下達的煤炭行業淘汰落後産能計劃,2015年江西省應關閉退出礦井50處,淘汰落後産能110萬噸/年。2015年8月,江西省將關閉退出計劃指標分解下達至各産煤區的地市人民政府,並確定了50處關閉礦井名單。截至2015年末,尚有34處礦井未達到關閉標準。

十、廣東省10個國家減排責任書項目未按期建設完成,省“十二五”重點減排規劃中69個項目建設進度滯後。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與環境保護部簽訂的“十二五”減排責任書要求,廣東省2015年應建成投運19座污水處理廠,截至2015年末,汕頭市潮南區陳店鎮污水處理廠等10座污水處理廠還未建成。同時,廣東省2013年以來應重點推進、列入該省“十二五”規劃的116座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截至2015年末,仍有79座(包含國家責任書中的10座)未建設完成,佔比68.1%,其中28座未開工。

十一、山西省太原金世紀陽光水凈化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二期及再生水回用工程進展緩慢。2012年4月,山西省發展改革委批復太原金世紀陽光水凈化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二期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計劃總投資2.17億元,建設工期為2012年至2014年。由於太原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推進項目不力、初步設計資料報送不及時且存在漏項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于2015年7月才開工建設,截至2015年末完成投資額5391.04萬元,進度緩慢;再生水回用工程尚未開工。

十二、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違規指定下屬事業單位承辦與初步設計審批相關的仲介服務收費。《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規定》要求,上海市達到一定開挖條件的深基坑工程在提交初步設計審批材料時,需提供經過專家評審的深基坑工程設計施工安全性報告。目前,深基坑工程設計施工安全性報告出具和專家評審工作,均由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指定該委下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科學技術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建委科技委辦公室)承辦。市建委科技委辦公室通過與企業簽訂技術服務合同,對企業深基坑工程設計施工方案進行評審,並向企業收取費用。2014年和2015年,市建委科技委辦公室共實施深基坑設計方案評審1364項、收入3980.9萬元。

十三、江蘇省科技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代行行政職能時收費。2013年至2015年,江蘇省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和南京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分別為江蘇省科學技術廳和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受科技部門委託開展技術合同登記認定工作時,向申請合同登記的企業或個人收取服務費等共計4682.3萬元。

十四、四川省松潘縣人民政府成立公司違規收取施工單位自採砂石費用438.93萬元。2009年8月,四川省松潘縣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松潘縣松州砂石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松州砂石公司),由其負責全縣砂石資源的經營管理工作。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松州砂石公司除代政府部門收取國家規定的砂石資源相關稅費以外,還以“砂石資源費”等名義,向5家在松潘縣域內自採加工砂石的施工單位違規收費438.93萬元。

責任編輯: 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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