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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文物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正在修改完善 將於近期正式印發

2016-02-26 14:06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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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文物局副局長顧玉才介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有關政策情況,並答記者問。

[顧玉才]各位媒體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興有機會參加今天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2月24日國務院第125次常務會議審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加強文物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新聞聯播》當天作了報道,目前我們正根據會上討論的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將於近期正式印發。文件明確了新時期文物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和具體舉措,這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指導文物保護利用管理的綱領性文件。在“十三五”的開局之年,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深刻認識、科學判斷文物工作所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出臺這樣一個文件,必將極大地推動文物事業的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多次就文物保護作出重要批示,為不斷開拓文物事業發展新境界提供了明確的前進方向。近年來,我國的文物事業取得了顯著成就,為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做出了積極貢獻。與此同時,文物保護也面臨著一些比較嚴峻的問題,比如文物保護的責任尚未完全落實,一般不可移動文物(也就是現行《文物保護法》規定的尚未核定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消失在加快,文物資源的作用發揮不夠。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創新工作思路,採取有力措施,認真加以解決。因此,以國務院名義出臺一個政策性文件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適時的。

文件起草工作歷時近一年時間,國家文物局深入調查研究,多次討論修改,廣泛徵求地方文物部門和專家的意見,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徵求意見稿。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同志專門召集各有關部門召開協調會,集思廣益、凝聚共識,並就文件的具體內容和起草工作提出了要求。文件出臺前,國務院辦公廳兩次徵求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的意見,得到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文件貫穿了改革創新的精神,圍繞解決當前文物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既對今後一個時期文物事業的發展、目標、任務做出了統籌部署,又對當前文物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些硬性措施,是一個務實、管用的指導性文件。

文件共分七部分,包括重要意義、總體要求、明確責任、重在保護、拓展利用、嚴格執法、完善保障七個方面,其中不乏亮點。比如文件提出將文物工作作為地方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建立健全文物保護責任的評估機制,這些措施旨在落實文物保護的領導責任和主體責任,解決對文物工作思想上不重視、工作上不到位的問題。又比如基於文物執法與資源環境類執法性質相似的規律性認識和長期實踐探索,明確提出要加強文物督察,以破解文物部門平級執法難以排除干擾的問題。又比如提出研究制定文物保護補償辦法,這是對文物資源密集地區長期以來強烈呼籲的積極回應,切實解決文物密集地區文物保護資金短缺、土地置換和容積率限制等問題,緩解這些地區文物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壓力。又比如明確提出文物工作要為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服務,為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服務,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擴大中華文化影響力服務。也提到要大力發展文博創意産業,並以此增加收入、擴大就業,這是適應當前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重要舉措。還比如提出要加強對文物保護法稱之為尚未核定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的管理,這類文物數量龐大,接近64萬處,單靠政府來保護是不現實的,必須創新管理、拓寬渠道,支持城鄉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管理和使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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