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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履行文物保護的主體責任 要將文物保護工作列入議事日程

2016-02-26 14:19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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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文物局副局長顧玉才介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有關政策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國國際廣播電臺記者]文件在落實政府責任和嚴格責任追究方面有哪些新考慮?

[顧玉才]這次文件首先明確了地方政府的責任,這些年從實際情況看,黨中央、國務院對文物工作是重視的,地方政府也是重視的。以前的辦法和文物保護法裏都籠統地講地方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負有責任,負有什麼責任、怎麼負責任,強調的不明確。這次文件首先講落實政府責任,主要是地方政府。除了各級地方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文物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外,還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履行管理和監督,而且特別強調地方政府要切實履行文物保護的主體責任,提出要把文物保護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同時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同時對轄區內的文物保護狀況每年進行檢查評估,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在嚴格執法的部分中,又明確了文物保護工作做不好的怎樣追究責任;提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因不履行職責、決策失誤、失職瀆職等使文物遭受破壞、失盜、失火,並造成一定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違法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強調“對造成國家珍貴文物或者文物保護單位損毀、滅失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單位負責人、上級單位負責人和當地政府的責任”。而且還提到“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對負有責任的幹部不論是否調離、提拔、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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