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安部部署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3-05 14:45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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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監管 嚴厲查處 嚴肅問責
教育部 公安部部署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

近幾年,部分人員利用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高考政策,通過非正常學籍遷移、空挂學籍、違規落戶、提供虛假學籍證明材料等手段在一些省份獲取高考資格。這種“高考移民”投機行為通過不正當競爭擠佔了有關省份考生正常的高校入學機會,引起有關省份群眾和廣大考生的不滿。對此,教育部、公安部近日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進一步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政策,採取有效措施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高考移民”投機行為,營造公平有序的高校考試招生環境。

《通知》明確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安機關、招生考試機構和高中階段學校綜合治理“高考移民”的主體責任和主要任務。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監管,督促高中階段學校強化內部管理、規範辦學行為,重點發現和糾正人籍分離、空挂學籍、學籍造假的現象。各地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嚴格戶口遷移辦理程序,加強跨省戶口遷移監管,全面實行戶籍管理首接責任制和終身責任制。地方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嚴格進行高考報名資格審查,按照本省(區、市)高考報名條件,以及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的基礎信息,對在校學生參加高考的報名資格、各學年的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進行嚴格審查。高中階段學校要規範辦學行為,加強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如實進行新生學籍註冊,認真落實“一生一籍、籍隨人走、人籍合一”的要求。

《通知》強調,各有關地方、部門要嚴肅查處“高考移民”違法違規行為。對於通過非正常戶籍學籍遷移、戶籍學籍造假、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獲取高考資格,以及對“高考移民”包庇縱容和為不符合條件的考生違規辦理報名的有關人員和單位,要依法依紀依規進行嚴肅處理和追責,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國家公職人員的子女通過非正常戶籍學籍遷移、戶籍學籍證明材料造假等手段,獲取高考資格的,有關部門要依據有關規定對當事國家公職人員給予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並對其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公開曝光。對於實施和參與“高考移民”活動的黨員幹部應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給予黨紀處分。

《通知》要求,有關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教育、公安部門為主的專門機構,統籌開展治理“高考移民”專項行動。要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完善高考報名條件和辦法,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政策,完善並落實綜合治理“高考移民”的各項措施。

責任編輯: 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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