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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規劃: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2016-03-05 16:3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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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5日電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加強社會治理基礎制度建設,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提高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實現社會充滿活力、安定和諧。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要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增強社區服務功能,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增強社會自我調節功能,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健全權益保障和矛盾化解機制。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要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等重點領域信用建設,推進信用信息共享,健全激勵懲戒機制,提高全社會誠信水平。健全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強化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培育規範信用服務市場。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要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牢固樹立安全發展觀念,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強全民安全意識教育,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為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編織全方位、立體化的公共安全網,建設平安中國。全面提高安全生産水平,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創新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強化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要建立國家安全體系,深入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實施國家安全戰略,不斷提高國家安全能力,切實保障國家安全。健全國家安全保障體制機制,保障國家政權主權安全,防範化解經濟安全風險,加強國家安全法治建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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