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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如何“+”更多——代表、委員建議加強監管優化環境

2016-03-16 07:15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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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如何“+”更多
——代表、委員建議加強監管優化環境

3月6日,全國人大代表高宏彬(中)説,應圍繞以“互聯網+”思維推動創業,激發全社會的創業熱情。記者 李景錄攝

3月15日上午,全國人大代表趙超(左)、熊群力討論認為,應加快發展“互聯網+醫療”,提高醫療服務效率、降低成本。記者 李景錄攝

與會的代表、委員們認為,要讓“互聯網+”落地生根,一方面,需要進一步優化技術、基礎設施等支撐,另一方面,也要加快出臺相關標準和監管政策——

去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互聯網+”概念,如今一年時間過去,這個加法正被不斷細化。分享經濟、跨境電商“海外倉”“互聯網+政務”“消費金融”等由“互聯網+”引申出的新概念,寫進了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

一年來,“互聯網+”在實踐中遇到了哪些困難?展望未來,“互聯網+”該怎樣“落地生根”?與會的代表、委員們認為,一方面,需要進一步優化技術、基礎設施等支撐,另一方面,也要加快出臺相關標準和監管政策。

支撐環境需優化

“重慶市黔江區利用‘互聯網+農業’推進轉型升級,目前已有網店1600多家,但缺乏公共服務來引導統一的區域品牌建設,也沒有行業組織指導價格形成,所以‘價格戰’現象比較明顯。”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黔江區天禹人農業發展股份合作社理事長張楀表示。

而和成熟的消費互聯網相比,“小步快跑”的産業互聯網要實現“互聯網+”則顯得更加複雜。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李毅中表示:“虛擬經濟和實體經濟結合,實體經濟是基礎,工業更是主戰場,我國目前85%的工業是製造業。要推進産業互聯網,除了做好簡單的信息互聯互通外,還需要加快數字化技術、電子製造技術、人工智慧技術等技術的發展。”

全國人大代表、美的集團副總裁袁利群則表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正在與製造業的“互聯網+”進程深度融合,“需要發展以龍頭企業為紐帶的産業金融服務,併為創客提供低成本、便利化、開放式的專業化服務”。

不過,要提高整個社會的“互聯網+”水平,還需要不斷推進基礎設施建設。

網絡基礎設施要先行。全國政協委員、百度董事長李彥宏表示,進一步提速降費、擴大網絡覆蓋面積是推動“互聯網+”應用的基礎。他建議,“盤活專網閒置資源,支持專網運營單位申請網絡接入設施服務、國內通信設施服務、互聯網國內數據傳送服務等相關電信牌照,積極引導三大電信運營商向專網開放互聯接口,實現跨網互聯互通,降低網間結算價格,保證網間通信質量”。

現實中的基礎設施短板也要補齊,其中亟待完善的一個方面就是農村物流網絡。有數據顯示,從縣城到農村,一個包裹在全國的平均物流成本超過15元。全國人大代表、菏澤市副市長黃秀玲就此建議,要加大資金支持,加快完善農村地區快遞服務網建設,徹底解決農村電子商務“最後一公里”問題。

監管與標準應“齊飛”

隨著互聯網與傳統産業融合的深入,新的應用模式和商業模式也層出不窮。無論是“互聯網專車”與“黑車”之爭,還是P2P平臺的頻繁“跑路”,這些問題都折射出監管的空白和標準的缺失。正如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所言:“相關部門應該及時應對這些新的變化,正視技術優勢,處理好創新與安全之間的關係。”

在監管側,最受代表、委員們關注的莫過於互聯網金融。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賀強表示:“不可因P2P出現問題,就收緊所有互聯網金融業務。防止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真正促進普惠金融、有助於雙創的互聯網金融領域,要實施適度監管。”他建議,一行三會應對不同的互聯網金融業務制訂相關資質條件,並負責註冊把關,嚴格實行持牌經營。

而在監管方式上,全國人大代表、上海金融學院副院長陳晶瑩建議,統一立法,制定適用於不同類型市場參與主體的市場規則。“用立法規範P2P網貸經營者的行為,確定其權利義務、負面清單,確立P2P網貸經營者的準入門檻,明確市場監管內容與監管程序。同時要創新監管方法,建立實時動態監測體系。”她笑言,“可以利用雲計算、大數據建立和完善數據分析和風險監測系統,實現對風險的及時發現和預警,監管也要‘互聯網+’”。

目前“互聯網+”中最熱門的兩項技術大數據和雲計算,也因為缺乏相關標準,既隱含著潛在的安全風險,也影響著未來企業應用和政府服務間的互聯互通。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總經理簡勤建議,要制定統一的“物聯網”技術標準和系統接口,打破“信息孤島”,發揮電子政務雲和城市物聯網的協同化管理效能。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浙江省委常委吳鴻也提出,要著力建立雲計算信任體系,開展針對雲服務可用性、安全性、數據保護、可遷移性等關鍵方面的標準研製和評估認證,增強用戶信心。(記者 陳靜 齊慧)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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