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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2016-03-16 16:0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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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6日電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查了國務院提出的《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會議決定,批准《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16年中央預算。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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