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於做好2016年度風電消納工作
有關要求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3-18 10:38 來源: 能源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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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關於做好2016年度
風電消納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
國能新能〔2016〕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國神華集團公司、中國華潤集團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節能環保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力建設集團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公司、中國風能協會、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2015年,受多種因素的影響,華北、東北和西北地區(以下簡稱“三北”地區)風電棄風限電問題進一步加劇,棄風電量達到339億千瓦時,全國風電平均年利用小時數下降到1728小時,比2014年下降165小時。棄風限電問題已成為影響我國風電持續健康發展的主要矛盾,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並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為促進風電産業持續健康發展,做好風電開發利用工作,現就做好2016年風電並網和消納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風電並網消納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做好風電並網消納工作是我國風電産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國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和實現2020年非化石能源發展目標的重要措施。2016年是“十三五”能源相關規劃發佈和實施的關鍵一年,從電力供需形勢和電力運行現狀看,2016年“三北”地區風電消納的形勢依然非常嚴峻,若不採取有效措施,棄風率可能在2015年的基礎上進一步攀升。棄風問題突出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和派出機構要高度重視風電消納工作,把工作重心從風電的開發建設轉移到風電的高效利用上來,結合電力體制改革工作,大膽推動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多措並舉拓展風電消納途徑,為“十三五”期間風電後續發展奠定良好基礎。各派出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關於做好“三北”地區可再生能源消納工作的通知》(國能監管〔2016〕39號),做好風電並網消納的專項監管工作,推動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納的跨省跨區電力交易機制和輔助服務共享機制。電網企業要切實承擔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的實施責任,進一步優化電網調度運行方式,深入挖掘系統調峰潛力,充分發揮大電網聯網效益和跨省調峰相互支援能力,確保2016年度風電棄風限電趨勢得到根本扭轉。

二、嚴格控制棄風嚴重地區各類電源建設節奏。在電力供應嚴重過剩且棄風嚴重的地區,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研究暫停或暫緩包括新能源在內的各類電源核準建設的措施,避免棄風情況進一步惡化。2015年棄風較嚴重或棄風率增長較快的地區,包括內蒙古、吉林、黑龍江、甘肅、寧夏、新疆等省(區)2016年度暫不安排新增常規風電項目建設規模。鼓勵棄風率較低和消納市場落實的地區加快發展風電。寧夏、浙江等國家級清潔能源示範省(區)要著力提高風電管理水平,確保清潔能源電量佔比逐步提高,減少棄風現象發生。以外送為主的風電基地項目應與外送通道的建設時序相銜接,實現電源與外送通道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産,並同步落實新能源消納市場。各派出機構要加強對違規建設的電源項目的監管和核查,未納入規劃的電源項目不得並網投産。2016年,我局將以甘肅作為解決棄風限電問題的試點省,會同有關部門和甘肅省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制定系統的工作方案並督促落實,力爭基本解決甘肅省棄風限電問題。

三、認真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深入貫徹落實中發[2015]9號文件精神和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要求,把解決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無歧視無障礙上網問題作為當前電力體制改革工作的重要目標,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實施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制度,優先在發電計劃中預留風電等新能源發電空間。限電比較嚴重的省(區)發展改革委要在國家能源局的指導下,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併發布本省區域內的風電保障性利用小時數,督促電網調度機構優先納入發電計劃並強制執行,各限電省(區)制定的保障性利用小時數不得低於上一年度我局公佈的本省(區)平均利用小時數。各派出機構制定市場交易規則,應優先保障可再生能源全額上網。鼓勵風電通過市場交易擴大消納範圍和消納空間,發揮風電邊際成本低的優勢,通過市場競爭方式實現優先發電。市場交易須遵循公平自願的原則,不得強制要求風電向其他發電項目支付費用的方式上網。2016年,我局將以蒙西電網區域作為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的試點地區,內蒙古能源局、華北能源監管局及相關部門和內蒙古電力公司要加強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制定實施細則和對保障範圍內棄風限電的補償辦法。

四、深入挖掘系統消納風電的潛力。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和各派出機構要會同相關技術機構和電網企業結合實際運行情況,研究核減煤電機組的最小技術出力,逐步放開限電嚴重地區的發電計劃,加快推動煤電機組進行靈活性改造提升調峰能力,加快抽水蓄能等調峰電源建設,通過電力市場推行峰谷電價,落實輔助服務補償機制,提高各類電源調峰積極性。黑龍江、吉林、遼寧要加快推動熱電機組增加蓄熱設施技術改造,著力化解冬季供暖期風電與熱電聯産機組的運行矛盾。甘肅、新疆要加強自備電廠調峰服務管理,督促自備電廠按相關規定參與調峰,鼓勵風電替代燃煤自備電廠發電。電網企業應與風電企業要共同做好風電功率預測預報,提高風電功率預測精度,推動風電參與電力電量平衡,將風電統籌納入電網運行方式,嚴格執行風電優先的調度次序。電網企業要進一步優化省間聯絡線運行方式,特別是西北和東北區域電網運行方式,充分利用現有電網空閒的輸電能力,促進省(區)內富餘時段風電跨省跨區交易。2016年度,我局將在東北地區開展供熱機組優化改造、區域輔助服務市場試點、電儲能參與調峰工作,進一步增強系統在冬季負荷低谷時段的靈活性,爭取在試點區域的風電運行情況有較大改善。

五、積極開拓風電供暖等風電消納方式。風電供暖對提高北方風能資源豐富地區消納風電能力,促進城鎮能源利用清潔化,減少化石能源消費,改善北方地區冬季大氣環境質量意義重大。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河北、新疆、山西等省(區)要繼續按照《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開展風電清潔供暖工作的通知》(國能綜新能[2015]306號)要求做好風電清潔供暖方案的制定和實施,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因地制宜研究風電供暖的扶持政策,結合新城鎮建設和新城區開發規劃,積極推廣應用風電清潔供暖技術,優先解決存量風電項目的消納需求;鼓勵在具備條件的地區,在總結現有示範項目經驗基礎上,開展一批新的風電制氫、風電高載能供電示範項目建設。河北、吉林省要加快推進風電制氫的示範工作。2016年度,在原有的試點地區的基礎上,我局將進一步擴大風電清潔供暖的範圍,將內蒙古自治區作為風電清潔供暖的示範省(區),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要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區範圍內的風電清潔供暖規劃並組織實施。

國家能源局
2016年3月11日

責任編輯: 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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