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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商品質量監管將對線上線下經營者一視同仁

2016-03-19 07:1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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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8日電(記者 高敬)記者18日從國家工商總局獲悉,將從5月1日起施行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以負面清單形式明確了經營者禁止銷售的商品,並將實體店、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直銷等銷售方式統一納入監管,對線上線下經營者一視同仁。

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楊紅燦介紹,網購商品的質量問題日益凸顯,監管辦法堅持線上線下治理相結合,將通過實體店如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專賣店、小賣部等,以及非現場方式購物如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直銷等方式提供商品的,統一納入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的範圍,對線上線下經營者一視同仁,統一開展監管。針對突出問題,監管部門開展線上線下商品質量抽檢,抽檢結果也做到共同適用。

監管辦法對銷售者不得銷售的商品進行了明確規定,包括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商品;失效、變質的商品;篡改生産日期的商品等六類。

對銷售不合格商品的經營者如何處罰?楊紅燦介紹,監管辦法規定工商部門發現銷售不合格商品的,應當責令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若不合格商品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安全,則應責令轄區內該不合格商品的所有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同時要追查供貨者,供貨者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依法予以處罰。

工商部門在市場檢查中經常會發現一些沒有廠名廠址的商品,俗稱“三無”商品。“三無”商品質量往往得不到保障,對消費安全影響較大。“三無”商品來源不明,沒有承擔商品質量責任的主體,而且也無法責令改正。因此,監管辦法明確規定銷售者不得購進或銷售來源不明的“三無”商品,對銷售來源不明“三無”商品的銷售者要依法處罰。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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