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記者從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建立職業資格規範管理長效機制,近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省職業資格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對做好全省職業資格清理整頓工作提出要求,今年將全面清理並停止國務院已明確取消的272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減少人才從業壁壘,掃除制度障礙,推動政府職能轉變。 為全面深化職業資格制度改革,2015年,青海省採取自查與抽查、走訪與座談相結合的方式,在全省範圍內集中開展職業資格清理整頓專項督查活動。通過清理,國務院公佈取消的8項準入類職業資格、1項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考試)工作全部取消,對依據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自行設置的2項準入類職業資格也予以取消,清理整頓效果明顯。 《通知》要求,在2015年全省集中開展職業資格清理整頓專項督查活動的基礎上,持續清理妨礙就業創業的職業資格限制,全面檢查將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違規設置為行政許可並與就業創業挂鉤的情況,與國家層面同步形成科學設置、規範運行、依法監管的職業資格管理體系;堅決停止國務院明確取消的項目。認真對照《國務院已公佈決定取消的五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全面清理並停止國務院已明確取消的272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減少人才從業壁壘,減輕人才負擔和社會成本,推動政府在職業資格管理方面的職能轉變。 同時,今年青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將徹底清理各部門違規設置的項目。清查本地區、本部門(行業)自行設置的各類職業資格,堅持“瘦身”與“健體”相結合,將全省開展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全部限定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框架下進行。對已取消的職業資格,一律不得變相保留或恢復,堅決杜絕邊清理邊繼續違規設置、實施職業資格許可認定的行為。(記者 張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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