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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 非滬籍家庭買房社保需繳滿五年

2016-03-25 16:0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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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3月25日電(記者 鄭鈞天 葉鋒)25日,上海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從即日起發佈實施。

意見強調從緊實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房人在申請貸款時還應承諾首付款為自有資金。

意見還提出,從嚴執行住房限購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的年限,從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3年內在上海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上海市限購政策執行。同時,為進一步規範交易行為,限購審核將前置至交易備案環節。

上海市還明確將強化市場監管和開展執法檢查。嚴禁房地産開發企業、房産仲介機構從事首付貸、過橋貸及自我融資、自我擔保、設立資金池等場外配資金融業務。對各類非正規金融機構為房産交易提供各種形式金融業務行為開展專項整治。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房地産開發企業和房産仲介機構相關“捂盤惜售、炒作房價、虛假廣告、利用不正當手段誘騙消費者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

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主任顧金山表示,去年下半年以來,特別是進入2016年,上海房地産市場出現了非理性過熱的情緒,房價形成了加速上漲的趨勢,同時也有投資投機性需求回潮、部分企業及從業人員違規操作等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上海將根據國家對房地産市場‘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繼續堅持以居住為主,更加注重支持首套和改善性居住需求;堅持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更加注重中低價位、中小套型的居住需求。”

此外,上海還將建立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監管工作的聯席會議制度,完善監管機制,加強對房地産市場的跟蹤、分析和研判;推進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並軌運行,多渠道籌措人才公寓住房;將建立統一、規範的房地産市場信息定期發佈機制;加大住房用地供應力度,提高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應比例;加快舊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著力擴大符合政策的住房困難群體受益面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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