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發[2015]34號),人民銀行決定設立扶貧再貸款,專項用於支持貧困地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擴大涉農信貸投放。 扶貧再貸款的支持範圍是連片特困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及未納入上述範圍的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發放對像是上述貧困地區的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和村鎮銀行等4類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扶貧再貸款實行比支農再貸款更優惠的利率,合理延長扶貧再貸款使用期限,為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支持脫貧攻堅提供成本較低、期限較長的資金來源。 為有效發揮扶貧再貸款的精準扶貧作用,人民銀行要求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將扶貧再貸款優先支持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帶動貧困戶就業發展的企業、農村合作社,積極推動貧困地區發展特色産業和貧困人口創業就業,促進貧困人口脫貧致富;合理確定運用扶貧再貸款資金髮放的涉農貸款利率,有效降低貧困地區融資成本。為有效發揮扶貧再貸款的撬動作用,要求使用扶貧再貸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建立臺賬,確保涉農信貸投放在數量、用途、利率等方面符合扶貧再貸款管理要求。 扶貧再貸款是人民銀行支持改善扶貧金融服務的重要政策措施,人民銀行要求有關分支行加大扶貧再貸款投放支持力度,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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