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為企業融資“清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3-29 08:44 來源: 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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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記者從重慶市金融辦獲悉,為積極貫徹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進一步落實涉企政策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的意見》,重慶市將進一步規範企業融資過程中擔保、評估、登記、審計、保險等仲介機構收費行為,清理不必要的資金“通道”和“過橋”環節收費,清理規範後的收費項目將向社會公佈。

仲介結構收費較高,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以近年來重慶市開展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居民房屋和林權(以下簡稱“三權”)的抵押融資為例。”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相關負責人稱,2014年,人民銀行派調研小組赴重慶對“三權”融資情況進行調研,調研組發現擔保評估的專業評估費用較高,例如某客戶100萬元貸款如果以林權抵押,評估機構就需要收費2萬元左右。

從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提供給調研組的數據看,以重慶市現有的耕地、宅基地、林業用地來估算,“三權”資産抵押價值保守估計在1萬億元以上。從理論上講,如果用20%的“三權”資産做抵押融資,按估值的6折,農村通過“三權”抵押可融資1200億元。

為了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就必須規範企業融資過程中的仲介收費行為。據介紹,2014年,重慶市物價局與重慶市金融辦聯合出臺《重慶市農村産權抵押價格評估暫行辦法》,明確規範了農村産權抵押價格評估。同時加強評估行業管理,合理制定評估費用標準,並組織研究制定農村産權價值評估規範和方法,推動形成行業技術規範。要求國有擔保、評估機構要充分發揮政策性、公益性作用,儘量減少融資人承擔的擔保費、評估費。

為了擴大規範效應,2015年,重慶市出臺了《重慶市金融工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小額貸款公司服務實體經濟防範風險工作的通知》:嚴禁在借款合同外或利用第三方向借款客戶收取任何形式的顧問、諮詢、評估、管理等費用。

據介紹,按照規定,重慶市小微企業找小貸公司借款,貸款合同約定利率不得高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標準。若提供了客戶真實需要的服務而收取費用的,需簽訂服務合同,並計入綜合利率,綜合利率也不得高於規定標準,嚴禁賬外向客戶收取任何形式的顧問諮詢費。

市金融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重慶市正在研究制定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為促進擔保機構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擬規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嚴格落實有關政策文件中關於小微企業的“三農”融資擔保費率保持較低水平的要求,切實降低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收費標準,嚴禁以各種名義違規收取除擔保費以外的其他費用。(記者 胡勇)

責任編輯: 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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