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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扶貧資金真正惠及貧困群眾——最高檢反貪總局相關部門負責人就查辦和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答記者問

2016-03-29 11:1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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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29日電(記者 陳菲)在今年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向大會作工作報告時説,針對一些地方虛報冒領、剋扣侵佔惠農扶貧資金的嚴重問題,部署開展懲治和預防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查辦“三農”領域相關職務犯罪11839人。

隨著扶貧開發工作進入攻堅階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貧資金投入更大、項目更多。檢察機關將採取哪些措施保障這些扶貧政策和資金真正惠及貧困群眾?記者就此採訪了最高檢反貪總局相關部門負責人。

3年查辦扶貧開發領域職務犯罪2000多人

記者:從去年起,檢察機關查辦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數量是否有明顯上升趨勢,原因是什麼?為什麼將開展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

負責人:近年來,檢察機關先後組織開展的查辦危害民生民利瀆職侵權犯罪、查辦涉農職務犯罪、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等專項工作,都將扶貧領域作為重點。2015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專門部署集中懲治和預防惠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2013年到2015年,全國檢察機關共依法查辦扶貧開發領域職務犯罪2295人,佔全部職務犯罪案件人數的1.4%,其中2013年為579人,2014年783人,2015年933人。

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應有之義和基本標誌。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從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鬥目標出發,明確提出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查辦和預防扶貧領域的職務犯罪是檢察機關服務和保障扶貧開發工作的重要舉措,也是檢察機關作為反腐敗職能部門必須承擔的重大責任。最高檢和國務院扶貧辦近期已聯合下發工作方案,決定從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國範圍內共同開展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

科級以下工作人員和村組幹部犯罪佔較大比例

記者:為什麼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易發高發?從犯罪人員和犯罪方式上分析有哪些特徵?

負責人:由於扶貧對象量大面廣、資金使用環節多、監管機制不完善等多種因素,扶貧領域職務犯罪仍然比較突出。從檢察機關辦案情況看,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多發生在縣、鄉、村三級,涉案人員包括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會計、村出納等“兩委”成員和村民組長等村組幹部,鄉鎮站所工作人員和部分縣級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科級以下工作人員和村組幹部佔了較大比例。

從檢察機關辦案情況看,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涉及的罪名主要是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等。其中,貪污、套取扶貧資金是最常見的犯罪手段,有的採取對上虛報冒領,對下隱瞞實情等手段,直接或變相冒領、騙取、套取各項涉農扶貧補助款;有的利用代領、代發補助金的便利,直接剋扣、截留、私分扶貧資金;有的虛列戶頭、重復報賬以及收入不入賬等方式侵吞補貼資金等等。

依法嚴懲擠佔挪用、層層截留、虛報冒領扶貧資金等職務犯罪

記者:針對以上特徵,檢察機關將重點查辦哪些案件?

負責人:針對這些特徵,檢察機關將重點查辦發生在特色産業脫貧、勞務輸出脫貧、易地搬遷脫貧、生態保護脫貧、教育脫貧、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脫貧、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脫貧、資産收益扶貧、關愛服務體系中的職務犯罪,以及交通、水利、電力建設,“互聯網+”扶貧、農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環境整治中的職務犯罪案件。特別要依法嚴懲擠佔挪用、層層截留、虛報冒領、揮霍浪費扶貧資金的職務犯罪。通過依法查處和預防扶貧領域的職務犯罪,努力確保脫貧攻堅期內職務犯罪不發生、少發生,促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方略真正惠及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探索建立預警機制從源頭上加以預防

記者:為避免此類案件的發生,檢察機關提出了哪些有針對性的預防建議和措施?

負責人:這些年來,最高檢和國務院扶貧辦密切配合,在扶貧開發領域深入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取得積極成效。我們提出了四個方面的預防措施:

一是加強與扶貧部門的協調聯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通報機制。特別是建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信息監管共享平臺,實現貧困人口數量、區域分佈、扶貧項目清單和扶貧資金安排等扶貧開發基礎數據的有效共享,有針對性加強預防,提高預防實效。二是加強警示教育,深化法治宣傳。通過以案釋法等方式,對涉及扶貧開發工作的單位和人員定期開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促進增強法律意識。三是運用檢察建議,促進建章立制。特別是要圍繞扶貧開發的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以及重要規章制度,認真查找職務犯罪風險點,及時提出完善內控機制、加強風險防控的建議措施。四是加強預警工作,開展專項預防。及時總結扶貧領域的職務犯罪和誘發職務犯罪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開展前瞻性的專題調研,探索建立預警機制,研究從源頭上預防的對策措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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