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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416人因審計查出問題被追責

2016-03-29 15: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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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3月29日電(記者 王海鷹)山東省審計廳廳長馬青山29日在山東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上説,在對山東省2014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中,有416人被追究責任,追繳資金5120萬元。

馬青山説,有15個單位的20名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採用虛報冒領、轉移資金等手段騙取侵佔財政資金,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查處。其中,德州某公司騙取財政貼息183.22萬元,涉嫌金融憑證詐騙罪,有關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濰坊市某機關財務人員挪用拆遷資金,被判處有期徒刑。

另有396人被追究責任。其中,煙臺、威海、聊城3市及8個縣228名公職人員,因違規經商辦企業、在企業兼職等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收繳違紀所得808萬元。56個單位109名責任人,因套取資金、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等,受到責任追究,收繳違紀資金4049萬元。31個單位以業務用房等名義違規建設樓堂館所或辦公用房,8名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12人被通報批評、誡勉談話。24個單位在設備採購和工程發包、招投標等方面存在違法違規問題,37名責任人被追究責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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