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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11項省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將全部被取消

2016-03-30 21: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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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3月30日電(記者 周穎 毛一竹)記者30日從廣東省發改委了解到,廣東11項由省規定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將全部被取消,實行“零收費”。

廣東省發改委和廣東省財政廳29日共同發佈《關於免徵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該通知進一步擴大廣東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徵項目,包括23項免徵省級收入的國家規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11項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對於此前已明確免徵省級收入的23項國家規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自今年4月1日起,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6市免徵這些項目的市縣級收入;從10月1日起,廣東其他各地市也將免徵這些項目的市縣級收入。取消的23個收費項目包括土地登記(證書)費、醫療事故鑒定費、産品質量監督檢驗費等。

對於11個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原來已明確免徵省級收入的職業病診斷及鑒定費、勞動合同文本費等5個項目的收費,廣東各地也將按照上述時間進度表免徵其市縣級收入。

同時,對佔用利用公路路産補(賠)償費、村鎮基礎設施配套費、綠化補償費、恢復綠化補償費、船舶排筏過閘費和專利糾紛案件處理費等其餘6項省定項目,也將同步免除其省級收入及市縣級收入,全面實現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

據了解,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今年2月29日,廣東省政府出臺了包括降低成本在內的一系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案,以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企業成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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