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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優勢與競爭優勢:創新強國的兩條腿

2016-04-05 07:20 來源: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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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創新政策應該是一種競爭政策,讓創新主體開展充分競爭,其要旨是創造和維持一種有利的創新環境。要讓無數市場主體在資源配置和創新過程中真正發揮基礎性作用,實現現有技術下的配置效率和創新可致的動態效率。

第四次工業革命以移動互聯與智慧製造為主導

在人類發展的歷史長河中,有些關鍵性技術創新能夠根本性地改變人類的生産與生存基礎,引發全球範圍內經濟學家熊彼特所稱的“創造性的破壞”,帶來長期的經濟增長長波。由此,原有産業結構可謂慘遭破壞,但新的産業結構得以涌現,更有關鍵性新産業的創生。這種關鍵性技術創新,不僅導致産業轉型和升級,更帶來一場産業革命,大量新組合替代了舊組合。熊彼特將實現新組合者稱為“企業家”,而把為其提供購買力資金者稱為“資本家”。企業家只需要有意志和行動,資本家為其行動供給“購買力資金”。企業家需要把這種資金投入經濟過程中去,與現有的資源利用者爭奪資源,將爭奪到的資源投入生産。企業家支付勞動力和生産資料之後獲得的所有得益均為“企業家利潤”,他從中支付資本家所提供資金的利息。

這種根本性技術創新,迄今為人類帶來了三次工業革命。第一次工業革命開始於18世紀60年代的英國,人類由此進入蒸汽時代。第二次工業革命發生在19世紀下半葉至20世紀初, 人類進入“電氣時代”。第三次工業革命發生在20世紀四五十年代,以原子能、電子計算機、空間技術和生物遺傳工程的發明和應用為主要標誌,涉及信息技術、新能源技術、新材料技術、生物遺傳技術、空間技術和海洋技術等諸多領域,屬於一場信息控制技術革命。

目前,人類正在經歷以移動互聯與智慧製造為主導的第四次工業革命,它以革命性的生産方法為標誌。人類旨在通過充分利用信息通訊技術和虛擬-物理系統,使得製造業朝著智慧化轉型。這種數字化革命其實不局限于生産領域,也涵蓋人類的生活與政府治理。

每次工業革命所引發的經濟增長長波,都是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協同演化與共同驅動的結果。根據經濟學家麥迪遜的數據,世界經濟增長大約從1820年開始顯著發力,人均GDP從該年的667國際元(學者使用的1990年購買力平價貨幣單位)提升到1998年的5709國際元。而從公元0年到1000年,人均GDP從444國際元上升到435國際元,也即長期停滯。

總體來看,在1820年世界經濟開始發力的源頭要追溯到英國的工業革命甚至更早些時的歐洲制度變遷。根據麥迪遜的分析,西歐經濟早在11世紀就已開始較快增長,到1820年則實現了更大的提速。到17世紀結束時,在造船和武器方面,歐洲已很明顯地處於世界領先地位,同時發展出了更先進更複雜的專利、銀行、信用、外匯市場、金融和財務管理、會計、保險與公司治理制度。這些制度與歐洲國家推行武力征服、殖民政策、重商主義政策有關。在歐洲國家爭霸的背後,居然是這些商業文明在不斷拓展。英國在18世紀至19世紀中期曾推行保護性的工業政策,而當英國在經濟實力上擁有領先地位以後,便開始支持自由貿易,推行自由貿易政策長達60年之久。

歷史上,中國的發展早于歐洲,但是後來長期處於停滯。中國的人均GDP在1700年為600國際元,1820年仍停滯在600國際元,1900年下降到545國際元,2001年上升至3583國際元。雖然歐洲過去很長時間落後於中國,但是在1820年,歐洲的人均收入水平已經是中國的兩倍。

中國改革開放的一大成就就是成為專利大國

早在1624年,英國就已經開始實施《壟斷法規》,這部實質上的專利法明確規定,把專利權授予最早的發明者,這些發明涉及新創工業領域中的最早發明,而專利的年限為14年以內。根據《大國崛起:英國篇》介紹,到1851年為止,英國總共頒發了13023項專利。英國政府通過規定專利法的手段,有力地促進和保護了私人的發明積極性,大大推動了英國的經濟發展。據説專利法出臺後,對財富和榮譽的渴求,使幾乎所有英國人都陷入了一種對新技術、新發明的狂熱崇拜中。

專利法的作用巨大,不過其弊端也較為明顯。首先,專利法是通過給某個人的所謂想法或其對一種自然規律的發現確認一種壟斷專有權而設立,限制其他所有人所擁有的一般産權納入這種想法或者發現的排他性支配權。也就是説,所謂知識産權是通過限制他人行使一般産權而形成的。其次,它剝奪了其他不屬於第一申請人的平行發明人的發明專利。再次,專利法的不當規定往往會妨礙進一步的科技創新。

總體上看,一國若要成為創新大國,以保護專利為核心的知識産權保護必須加強。如果能在專利保護方面妥善處置上述專利法問題,在專利保護上推行制度創新,那麼一國成為創新大國的概率就會增大。

中國總體上是在甲午戰爭之後才開始一路實施趕超戰略,無論是在軍事上、科技上還是在經濟上,迄今為止仍然在推行一種趕超戰略。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成就赫然,已顯示出一種“巨國效應”:只要制度對頭,人口大國可以做小國所不能做到的許多事情。中國儘管人均GDP尚低,但已經是GDP規模世界第二,僅次於美國。而且,中國擁有39個工業大類,191個中類,525個小類,是全世界唯一擁有聯合國産業分類中全部工業門類的國家,形成了一個舉世無雙、行業齊全的工業體系。此外,中國在一些領域開始擁有競爭優勢,比如在高鐵領域;中國有了世界一流的高科技企業,比如華為公司;中國有了超級網店平臺,比如淘寶。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最初一度採取技術模倣戰略,因此被稱為“模倣大國”甚至“山寨大國”。經濟學家克魯格曼也曾在20世紀90年代初撰文批評包括中國在內的亞洲模式國家,認為屬於投入擴張性國家,只有增長,沒有發展。他認為,所謂“亞洲奇跡”只是一種神話。中國“經濟奇跡”的成功,可以歸因于部分選擇性地、有意或無意地推行一種德國“弗萊堡學派”代表人物歐肯所倡導的“競爭秩序”。根據其觀點,需要由國家建立和維持競爭秩序,而且國家必須在法治國框架內運作。這一“競爭秩序”的構成原則一共有七項:一個有運作能力的價格體系,幣值穩定,私人産權,開放市場,契約自由,承擔責任(指每個人為其投入和行為負責),經濟政策的穩定性(指應該持之以恒地推行上述原則)。實際上,無論是歐美發達國家,還是日本和中國,各自的經濟成功均在不同程度上遵循了這些原則。

中國改革開放的一大成就就是成為專利大國。2015年,國家知識産權局共受理髮明專利申請110.2萬件,同比增長18.7%,連續5年居世界首位;共授權發明專利35.9萬件,其中,國內發明專利授權26.3萬件。可以説,中國的發展事實推翻了克魯格曼的“亞洲神話”説。

最好的創新政策應該是一種競爭政策

在改革開放初期,“中國製造”在某種程度上是劣質産品的代名詞。到目前,中國貨的品質仍有待提升,好在“中國製造”基本上摘掉了劣質産品代名詞的形象,倒是食品安全之類的新問題影響了中國産品的國際形象。而且,隨著中國越來越多企業在其産品和技術方面獲得競爭優勢,人們開始討論“中國創造”。中國政府首次在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成為“創新強國”,這不是沒有根據的——政府也可以成為熊彼特意義上的“企業家”,所需要的是意志和行動。中國從此之後不應僅僅局限于發揮以廉價勞動力為基礎的“比較優勢”,而是要兩條腿走路,同時發揮“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

在第四次工業革命發生之際,中國提出了“中國製造2025”戰略藍圖,將堅持“創新驅動、質量為先、綠色發展、結構優化、人才為本”的基本方針,與德國的“工業4.0”戰略遙相呼應。如果説中國在前三次工業革命過程中只是無關或者追隨者,那麼只要制度運用得當,中國可以參與甚至引領這第四次工業革命,而且中國已經在發揮部分引領作用。比如在互聯網金融發展方面,中美兩國居於領先地位;在3D打印技術方面,中國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在航空航天方面,中國正在成為競爭力中心。

中國從2015年開始推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戰略,出臺了眾多政策措施,包括改善市場運行環境、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減稅、補貼、培訓等措施。2015年全國全年新登記註冊企業增長21.6%,平均每天新增1.2萬戶。毫無疑問,其中必有“雙創”政策的功勞。

目前,我國的創新政策措施多種多樣,“雙創”政策措施即其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過,創新屬於一種隨機現象,政府在識別促進對象方面存在天然的信息不對稱性,而且定向補貼也存在淪為“撒芝麻”政策的風險——其收穫可能只是來自於補貼範圍內的隨機成功。我們也要警惕,部分接受“雙創”補貼者,可能缺乏企業家的素質與精神,難以成為真正的企業家。

最好的創新政策應該是一種競爭政策,讓創新主體開展充分競爭,其要旨是創造和維持一種有利的創新環境。要讓無數市場主體在資源配置和創新過程中真正發揮基礎性作用,實現現有技術下的配置效率和創新可致的動態效率。為此,需要建立和推行前述競爭秩序的“七大原則”,還要奉行法治原則、低稅原則以及與市場兼容的原則等。創新政策要與市場兼容是指:要儘量不扭曲市場,而是改善市場結構;要儘量促進競爭,而不是妨礙競爭;要儘量有利於新技術與新興産業的形成,而不是維護舊有的應淘汰的産業;要培育創新文化,而非扼殺創新精神;要儘量促進中小微企業的發展,並減少對大型企業的補貼。唯有如此,“創新強國”才有望夢想成真!(馮興元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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