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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對境內三大水系全面實行“禁漁令”

2016-04-06 14:5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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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蘭州4月6日電(記者 白麗萍)自今年4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甘肅省在境內長江水系、黃河水系以及包括石羊河、黑河、疏勒河及各支流天然水域在內的內陸河水系,實行全面禁漁,改善水生態環境。

所謂“禁漁”,就是在一年中一定時期、一定的地點,禁止漁民捕撈魚類等水生生物。這段時期一般為魚類的交配、繁殖期,在這段時間禁漁,可以保證魚類的正常繁殖,是一種促進漁業可持續發展的表現。早在2010年9月,甘肅省就發佈了自然水域全面禁漁的通知。

據甘肅省農牧廳介紹,通過十多年的禁漁活動,全省大部分自然水域的漁業資源退化趨勢初步得到遏制,漁業生態環境有了一定改善。為了鞏固已經取得的禁漁成果,進一步做好甘肅省自然水域的漁業資源保護管理工作,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甘肅省決定繼續對境內三大水系實行禁漁。

據了解,禁漁區不包括以上河流流經的養殖型水庫水域,此類水域漁業資源保護和增養殖,由管轄該水域的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另行規定。涉及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的天然水域的禁漁管理,適用有關自然保護區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對違反禁漁制度非法捕撈的,有關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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