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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獎勵舉報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

2016-04-07 21:1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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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7日電 中國人民銀行7日公佈了《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建立了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制度。

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舉報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的適用範圍針對支付結算領域,包括銀行賬戶、支付賬戶、支付工具、支付系統等支付結算業務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辦法要求,舉報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時,應實名舉報,且應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舉報事實及證據。為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舉報獎勵遵循為舉報人保密原則。由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負責舉報的受理、調查、處理、獎勵等,具體獎勵標準由支付清算協會制定並對外公佈。

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機制的建立,有利於充分發揮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作用,充實監管信息源,降低信息不對稱,建立健全“政府監管、行業自律、機構自治、社會監督”四位一體的監管體制,對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支付服務市場秩序具有積極意義。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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