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將建城鄉統一戶口登記制度 ■ 取消農業與非農業戶口區分,統一登記為天津市居民戶口 ■ 對具有本人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天津市戶籍人口,逐步放開遷徙限制 ■ 優化人才落戶政策和引進人才“綠卡”制度;不斷提高技能型人才城鎮落戶率 ■ 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 7日,天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天津市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 天津市將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實現城鄉戶籍登記“一元化”,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天津市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並加快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社會服務管理制度,實現戶籍制度改革各項工作緊密結合、整體推進。 《意見》提出,天津市在嚴格控制城市人口規模的基礎上,通過創新人口管理,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優化居住證制度,完善積分落戶和人才引進制度,穩步推進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範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 《意見》提出,天津市將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在全市範圍內,對具有本人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戶籍人口,逐步放開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在市內的遷徙限制,實現全市戶籍人口的自由遷移流動。同時,調整完善遷津落戶政策,優化人才落戶政策和引進人才“綠卡”制度;不斷提高技能型人才城鎮落戶率。完善居住證管理和積分落戶制度,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挂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實現居住證持有人階梯式享有基本醫療衛生、義務教育、就業扶持、社會福利等公共服務。 《意見》提出,天津市將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權益,完善農村産權制度,加快推進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同時,完善城鄉教育一體化均衡發展機制,將天津市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市、區縣政府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疇;加強勞動就業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面向農業轉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補貼職業技能培訓服務,促進農村轉移勞動力就業;完善城鄉統一的醫療衛生服務制度,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納入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提供基本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完善城鄉統一的基本醫療和養老保險制度,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城鄉居民統一的養老服務和社會救助保障制度,優化覆蓋城鄉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促進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完善以低保制度為核心的社會救助體系;加快實施城鄉居民統一的住房保障制度,把進城落戶農民按照住房保障政策規定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採取多種方式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據了解,天津市同時制定了《天津市推進戶籍制度改革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明確各項重點任務的牽頭單位、進度和工作要求。各有關方面正在抓緊研究制定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保障、衛生計生、財力保障等配套政策,切實將戶籍制度改革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記者 魏彧 米哲 趙榮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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