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遼寧省政府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將利用兩年時間整合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城市義務教育獎補政策,建立統一的各級政府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新政充分體現了教育公平原則,在“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的“兩免一補”政策上,公辦、民辦學校破除門戶之見執行統一標準。從2016年春季學期開始,按照普通小學每生每年8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1050元的標準補助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為補助的最低標準,現行標準高於基準定額的學校,要確保水平不降低,並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提高公用經費補助。統一標準後,補助資金可隨學生流動攜帶。 在此基礎上,寄宿制學校將按照年生均200元的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對農村地區規模較小不足100人的學校,按不低於100人核定公用經費等政策;特殊教育學校、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按不低於每生每年6000元標準補助公用經費。同時,對現有政策進行調整,取消了對城市義務教育免除學雜費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獎補政策;取消對農村初中進縣城就讀學生生活費交通費補助政策。 此外,實施意見要求,繼續鞏固落實城鄉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政策,縣級政府要確保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在分配績效工資時,加大對貧困地區和薄弱學校的傾斜力度。同時,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等相關項目,著力解決農村義務教育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記者 王景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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