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2016年春運于3月3日結束。李克強總理、馬凱副總理等國務院領導在交通運輸部上報的《關於2016年春運工作情況的報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對今年的春運組織保障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同時要求交通運輸系統認真總結春運經驗,把確保安全、方便群眾的好做法常態化。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推動春運便民服務舉措常態化,持續提高客運服務質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積極發展聯程運輸服務新模式。各地要在系統總結春運聯程運輸服務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針對旅客出行新需求、新特點,不斷整合運輸服務資源,優化運輸組織,結合本地實際加快發展聯程運輸服務新模式,如依託線上平臺的一體化售票、依託民航機場的空鐵聯運、依託綜合客運樞紐的公鐵聯運、依託城市候機樓的空巴聯運,節省旅客中轉、候乘時間,提高旅客出行效率。要組織運輸企業探索利用移動互聯網技術,大力發展基於線上平臺的定制式客運服務,滿足旅客個性化出行需求。要積極探索行李聯程托運服務,推動實現行李托運無縫銜接、全程服務。 二、著力推進運輸服務銜接便利化。各地要在春運協同工作機制框架下,進一步加強與鐵路、民航等部門的溝通聯絡,建立健全鐵路旅客列車運行信息、民航航班信息共享機制,將道路、水路與鐵路、民航運輸服務銜接機制常態化。要圍繞火車站、機場等重要運輸節點,科學安排道路運輸班線、城市軌道交通、公共汽電車和出租汽車運力,優化運營時間和發車班次,暢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後一公里”,促進不同運輸方式更大範圍、更深程度銜接融合,提升綜合運輸整體效能。 三、不斷創新旅客票務服務方式。要指導運輸企業充分利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積極創新售票服務方式,拓寬售票渠道,為旅客提供網絡購票、手機智慧程序(APP)客戶端購票等多元化購票方式。要根據客流變化和旅客需求特點,推廣電子客票、跨方式聯網售票等票務服務。要進一步加快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建設,根據旅客需要及時增設自動售(取)票設備,切實提升旅客購票便利性。 四、進一步強化大數據分析應用。要主動適應“互聯網+”發展趨勢,加強與互聯網企業的合作,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手段,不斷改進運輸組織管理方式,更好地服務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要推動大數據監測分析應用常態化,在重要節假日、重大公共活動等重點時段,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開展客流監測分析,提前研判重點城市、重點線路、主要通道和水域的客流規模、流量、流向等特徵,實時動態掌握旅客出行方式、出行距離、客流集散等信息,為優化運輸組織調度提供決策支撐。要加快推進跨方式出行信息互聯互通,鼓勵運輸企業通過微博、微信、手機APP客戶端等載體發佈公路路況、交通管制、客票餘額、出行提示等信息,切實提升運輸服務信息化水平。 五、適時開展運輸服務第三方評估。各地要參照部組織開展的“邀您共同話春運”旅客服務體驗問卷調查、春運遷徙規律研判、春運輿情監測分析等第三方調查評估工作做法,結合本地區工作需要,適時委託專業第三方機構開展運輸服務在線調查活動,圍繞旅客購票、信息服務、候乘環境等重點環節,收集了解廣大旅客對運輸服務工作的感受體驗和意見建議,客觀評估本地區運輸服務能力水平和政府部門管理服務舉措實施效果,為進一步改進提升運輸服務工作提供基礎支撐。 六、持續提升路網運行服務質量。進一步強化對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省界主線收費站、特大型橋梁隧道等重點路段的運行監測,嚴格按照技術規範設置安全警示、指引標識,及時處理公路病害,為旅客駕車出行創造良好條件。要全面加強公路收費站管理,充分發揮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全國聯網的優勢,提高車輛通行效率。要進一步深化高速公路服務區文明創建工作,重點做好公共衛生間、停車場、便利店、加油(加氣、充電)站、餐飲店、維修站、客房、電子顯示屏等設施場所的旅客服務,不斷提升服務區服務質量。 七、努力打造運輸服務品牌。近年來,通過持續深入開展春運“情滿旅途”活動,全國先後涌現出北京西站“036”服務、交運集團(青島)“情滿旅途”和“溫馨巴士”服務、大連國際機場孟麗娜“四心”服務等服務品牌和載體,受到廣大旅客好評。各地要深入總結梳理“情滿旅途”活動經驗做法,圍繞旅客購票、換乘、候乘、駕車、信息服務等關鍵環節,持續深化惠民便民服務舉措,推廣一批旅客歡迎的典型經驗與做法,培育一批無私奉獻的先進班組和個人,塑造一批社會認可的運輸服務品牌和載體,引領和帶動運輸服務工作不斷邁上新臺階。 八、大力加強運輸服務新聞宣傳工作。各地要借鑒春運新聞宣傳工作經驗,多措並舉全面加強運輸服務領域新聞宣傳工作。要定期組織人員深入運輸服務一線,廣泛收集運輸企業、樞紐場站、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基層單位保障旅客安全便捷出行的典型做法,深入挖掘能夠吸引人、打動人、感染人的鮮活案例和新聞素材,及時進行宣傳報道,塑造提升行業形象。要積極創新輿論宣傳和信息發佈方式,在加強與廣播、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合作的同時,探索通過微博、微信以及手機APP客戶端等載體發佈信息數據、開展宣傳報道,切實提高運輸服務宣傳效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交通運輸部 2016年4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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