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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不會影響社會保險待遇

2016-04-15 17:02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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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3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張義珍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陸克華介紹階段性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國日報記者】:

請問張部長,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是否會影響廣大參保群眾的社會保險待遇?謝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張義珍】:

您問了一個很多人都非常關心的問題,可以讓大家放心,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大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尤其是階段性的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不會影響社會保險待遇。首先,國務院對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提出了明確要求,前提就是要確保參保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時足額支付,這是一個前提條件,是要確保的。第二,國務院決定階段性的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經過了科學的測算、充分的論證。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降費方案包括三個限制條件,是有條件的階段性的降費,一是有條件的省份降低費率;二是降低費率的期限在暫按兩年來執行;三是降低一個百分點。

我剛才所講到的有條件的省份是指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的月份要高於9個月,當然還有一個前提是單位繳費比率在20%以上和20%的,並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份高於9個月。這些省份基金支撐能力較強,根據測算,多數省份在降低費率1個百分點後仍將保持基金當期收大於支,少數當期收不抵支的省份也完全可以使用累計結余保證待遇支付。第三,關於失業保險費率降至1—1.5%,部分省份失業保險基金當期會出現收不抵支,但是都可以通過使用累計結余和省級調劑金來確保失業保險待遇支付。

總之,各項社會保險待遇都不會因降低費率而降低。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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