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陜西省出臺若干規定保障律師執業權利

2016-04-17 09:18 來源: 陜西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日前,陜西省司法廳聯合陜西省法院、陜西省檢察院、陜西省公安廳、陜西省安全廳出臺《陜西省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若干規定》,細化了兩院三部《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據悉,制定配套性規範文件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在全國尚屬首家。

《若干規定》針對律師執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尤其是會見難、閱卷難、調查取證難等“老三難”問題和發問難、質證難、辯論難等“新三難”問題,細化了律師參與訴訟的各項保障措施,對律師權利救濟、律師權利保障協調機制等都進行了明確規定。

《若干規定》中的多項規定具體明確且易於執行。如:律師進入法院,安檢應當與檢察人員同等對待;律師可採用拍照等方式複製案卷材料;律師可向公安、海關、國土、規劃、建設、工商、稅務、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商務、衛生、技術監督、知識産權以及房産、車輛登記、金融機構等單位調查取證;實習律師可代為立案、代為提交領取法律文書;看守所不得扣押律師的身份證件、律師執業證;辯護律師單獨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律師徵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可對會見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律師申請查閱法院錄製的庭審錄音、錄像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偵查機關對涉嫌犯罪的律師採取強制措施後,應當在48小時內通知其所在律師事務所或者所屬律師協會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