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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海警開展2016年北部灣共同漁區漁業
海上聯合檢查

2016-04-19 14:4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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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三亞4月19日電(記者 陳寂)2016年中越北部灣共同漁區漁業海上聯合檢查于4月19日至23日進行。中國海警局南海分局和越南海警司令部一區各派出2艘海警船執行此次任務。這是中越兩國海上執法部門在中越北部灣漁業合作委員會的框架下,自2006年開始以來第11次開展中越北部灣共同漁區漁業海上聯合檢查。

為加大共同漁區巡檢力度,經兩國海警部門商定,今年的聯檢行動時間由往年的3天延長至5天,巡航路線從單向式巡航變更為往返式巡航。此舉將進一步推動雙方執法部門間的協調與合作。

中越北部灣共同漁區漁業海上聯合檢查是中越兩國職能部門共同貫徹執行《中越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的重要行動,每年舉行一次,由兩國海上執法部門各派出執法艦船,共同組成編隊,沿北部灣分界線兩側的共同漁區巡航檢查。巡航過程中,雙方執法人員密切協調配合,對途經海域漁船進行觀察記錄,對中越兩國漁船實施登臨檢查,對海上作業漁民進行宣傳教育。

北部灣三面環陸,東臨雷州半島和海南島西岸,並通過瓊州海峽與南海北部海域相連,北面是廣西沿岸,西面為越南東海岸,是一個天然的半封閉淺水海灣。為保護和合理利用北部灣漁業資源,維護該海域正常的漁業生産秩序,中越兩國政府經過多次談判和磋商,于2000年12月25日同時簽署了《中越關於兩國在北部灣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劃界協定》和《中越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2004年4月29日,雙方又進一步簽署了《中越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補充議定書》。

據中國海警局南海分局介紹,《中越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生效後,截至2013年底,我國各職能部門通過密切協作,先後調處北部灣海上漁事糾紛300多起,救助遇險遇難漁船440余艘,查處海上盜竊、走私等各類案件數百起,同時還驅離、查處了一批外籍侵漁、非法作業漁船。2013年中國海警成立之後,繼續按照部門職責,積極與越南海上執法部門加強溝通,推動建立中越海警北部灣漁業執法聯絡窗口。

記者了解到,經過多年的聯合檢查,中越雙方已經形成了比較順暢的聯絡平臺,並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不僅為雙方漁業作業營造了比較和諧穩定的環境氛圍,而且增進了中越兩國海上執法部門間的互信交流,加深了兩國之間的傳統友誼。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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