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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檢察機關依法對湯愛軍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2016-04-19 17: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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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19日電 記者19日從最高檢獲悉,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的呼和浩特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湯愛軍涉嫌受賄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19日由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向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湯愛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湯愛軍,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湯愛軍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內蒙古自治區國防科工辦主任、呼倫貝爾市委副書記、市長、呼和浩特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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