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統一失獨扶助標準是進步

2016-04-20 07:42 來源: 經濟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財政部、國家衛計委近日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完善計劃生育投入機制的意見》指出,對於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的農村家庭,以往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的特別金,將分別提高至每月270元和每月340元。今後,農村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准將提高到與城鎮一致的水平。

這些年來,農村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低於城鎮標準,扶助對象因為城鄉戶籍不同,所得到的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也大有不同。此次國家統一城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進一步改進了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並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對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實行動態調整,是對過去一些做法的完善,彰顯了重視生命的理念,體現出社會的進步。

應當看到,統一城鄉扶助標準,是醫治失獨創傷的第一步。有媒體報道,全國失去獨生子女的家庭已超過百萬,這些家庭理應受到社會的關注。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投入保障機制的重要意義,對城鄉計劃生育家庭和育齡群眾提供統一、均等化的計劃生育獎勵和服務,加大財政投入,明確投入主體,細化投入措施,加快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制度改革,並用一系列政策與措施,關愛失獨家庭。比如,為失獨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撫慰、健康保健、應急救助、文體健身等服務,免除其晚年無人照料等後顧之憂。

民間自發的社會救助體系也是不可或缺的。相對於經濟之困而言,失獨者的很多痛苦與缺憾是物質不能彌補的,因此對失獨家庭還要注重“精神供養”。應積極發揮一些社會公益組織的作用,對失獨家庭進行心理和經濟等方面的安撫,通過以社區或公益組織為依託,志願者和義工採取結對幫扶的方式,為失獨老人提供心理疏導等服務。(王麗美)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