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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住建部多舉措加大對今年棚戶區改造項目支持力度

2016-04-20 12:1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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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 韓潔、申鋮)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日聯合對外發文,為加大對今年棚戶區改造的支持力度,亮出多項硬舉措。包括為棚戶區改造提供更多“真金白銀”,落實好稅費減免政策降低改造成本,並引導居民優先選擇貨幣化安置方式。

兩部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棚戶區改造相關工作的通知》提出,2016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加大對各地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補助力度不低於上年;省級財政也要增加投入,加大對財力困難市縣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市縣財政要按規定渠道落實資金來源,通過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多渠道籌集棚戶區改造資金並及時撥付資金。其中,地方政府債券籌集資金要繼續向棚戶區改造傾斜。

為降低棚戶區改造成本,兩部門要求各地對棚改項目嚴格按規定免收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對棚改安置房建設用地,按規定實行劃撥方式供應的,除依法支付徵地補償和拆遷補償費用以外,免繳土地出讓收入;對棚改項目涉及的稅收按規實行減免優惠政策。

兩部門還提出,各地要積極引導棚改居民優先選擇貨幣化安置方式。特別是對於商品住房庫存量較大、市場房源充足的地方,進一步提高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同時,各地要嚴格遵循政府採購程序,確保安置住房採購公開公平公正,並推進政府購買棚戶區改造服務,做好與棚戶區改造貸款銜接工作。

兩部門明確,對2015年底以前開工的棚改續建項目,可繼續按已簽訂合同規定發放棚戶區改造貸款,不納入地方政府債務,地方政府不得出具任何形式的擔保函;對需由政府主導運作的2016年新開工棚改項目,要按規定實施政府購買服務,一律不得通過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舉借政府債務。

兩部門還表示,將採取財政獎補資金傾斜、加大轉移支付力度等有效措施,妥善解決財力困難市縣資金問題,並繼續落實棚改貸款貼息政策,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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