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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部門關於公佈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第二批)的公告

2016-04-20 12:26 來源: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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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環境保護部 農業部 商務部 中國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質檢
總局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瀕管辦公告
2016年第47號

為落實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現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第二批)》予以公佈,自2016年4月16日起實施。

本批清單與《財政部等11個部門關於公佈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2016年第40號)》中《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稅則號列相同的商品,其“備註”以本批清單為準。

附件: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第二批)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環境保護部
農業部 商務部 中國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質檢總局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瀕管辦
2016年4月18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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