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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部長: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 確保全面實現水環境保護目標

2016-04-22 10:15 來源: 環境保護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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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吉寧在浙江浦江調研並出席全國水環境綜合整治現場會強調
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 確保全面實現水環境保護目標

圖為在浙江省浦江縣翠湖上,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聽取浦江縣委書記施振強介紹翠湖整治經驗。沈煥壯 攝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4月20日~21日赴浙江省金華市浦江縣考察調研,深入了解水環境治理情況,並出席全國水環境綜合整治現場會。陳吉寧強調,要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改革創新管理體制機制,認真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保全面實現2020年全國水環境保護目標。

2003年,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同志提出並啟動生態省建設。2005年8月,習近平同志在浙江安吉考察時首次提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從根本上更新了關於自然資源無價的傳統認識,打破了簡單把發展與保護對立起來的思維束縛,指明了實現發展和保護內在統一、相互促進和協調共生的方法論。多年來,浙江省委、省政府始終秉承“兩山論”和綠色發展理念,堅持生態立省方略,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全面實施“五水共治”,取得了明顯成效,位於浦江縣的翠湖作為“五水共治”的典型成果,經過大力整治,環境面貌得到顯著改善。

四月江南,春和景明。雨後的翠湖碧波盪漾,猶如一幅水墨丹青。而就在三年前,翠湖曾一度黑臭難聞。作為浦陽江之變的一個縮影,翠湖的整治經驗值得推廣借鑒。浦江縣委書記施振強介紹説,通過關停取締流域內小水晶加工企業、養殖場、廢塑加工點,拆除違法建築,建設污水收集管網等措施,翠湖水質已由整治前的劣Ⅴ類穩定達到地表水Ⅲ類。在夏天,每天都有上萬人次到翠湖游泳、嬉戲,生態環境質量公眾滿意度取得跨越式進步。“這幾年清了多少固廢?現在的垃圾怎麼處理?”陳吉寧仔細詢問了翠湖治理模式。看到路邊分類為“會爛”和“不會爛”的垃圾桶,陳吉寧讚許地説,這樣分類清晰明了,百姓做得到,政策才落得了地。站在翠湖天然游泳場岸邊,陳吉寧叮囑説,水質好不好事關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務必全面改善水環境質量,還群眾綠水青山。

隨後,陳吉寧參加了全國水環境綜合整治現場會,交流推廣浙江省“五水共治”的做法和經驗,推動各地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改革創新管理體制機制,全面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保全面實現2020年全國水環境保護目標。

陳吉寧説,浙江省歷屆省委、省政府堅持“一張藍圖繪到底”,連續十多年接力治水,“五水共治” 決心大、幹勁足、措施實,水環境改善成效明顯。特別是以治水為突破口,不僅改善了地區生態環境,而且促進了經濟轉型升級,很好地踐行了總書記的“兩山論”和綠色發展理念,為未來發展留出了空間和後勁。總結浙江省做法,主要是堅持質量導向,系統治理;水陸統籌,防治並舉;黨政同責,層層落實;建章立制,嚴格執法;市場導向,全民共治。這些治水經驗啟示我們,環境管理必須推進四個轉變:在思想觀念上,要從單純追求GDP增長,向主動踐行“兩山論”和綠色發展理念轉變;在戰略目標上,要從過去主要抓污染物總量減排,向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轉變;在體制機制上,要從環保部門單打獨鬥,向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轉變;在推進方法上,要從自上而下為主,向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結合轉變。

陳吉寧指出,2015年4月國務院發佈《水十條》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工作力度不斷加大,取得積極進展。但要清醒認識到,當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如思想觀念、管理思路、方式方法轉變調整慢,“等”“靠”“要”思想比較嚴重,配套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環保工作機制不健全,信息公開亟待加強等,需要我們高度重視,認真分析研究,加快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陳吉寧強調,“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是補齊生態環境短板、實現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的攻堅期。做好新時期水環境保護工作,必須實施最嚴格的水環境保護制度,抓好七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體系。要明確目標任務,將目標任務細化到市、縣,並層層明確任務措施和責任單位。要健全管理制度,按月對國控斷面水質狀況、《水十條》實施進展進行調度,督促重點工作任務落實。要強化考核問責,將《水十條》落實情況等作為督政的重要內容,將考核結果作為對地方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作為中央財政安排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的重要依據。對干預、偽造數據和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二是突出抓好“兩頭”。一要保護“好水”,加強良好水體保護,確保“好水”不能變差;加快推進飲用水水源規範化建設,地級及以上城市按季度公開飲水安全狀況,嚴格處罰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違法行為,全力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二要治理“差水”,大力推進黑臭水體、不達標水體專項整治,定期公佈黑臭水體整治進展,接受公眾監督舉報。

三是實施重大工程持續減排。“十三五”期間,國家層面將實施城鎮污水及配套管網建設、畜禽規模養殖污染治理及廢棄物綜合利用兩項重大工程,帶動水環境大治理,完成“十三五”化學需氧量、氨氮減排約束性指標。各地要在認真落實兩項工程措施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和水環境改善目標要求,大力開展城鄉結合部污水收集處理、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重要區域湖濱帶與濕地環境綜合治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治理、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十小”企業關停等工作,將減排目標任務落實到具體排污單位,環境質量差的地方承擔更重的削減任務。

四是推進重點流域區域海域污染防治。抓緊編制實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進一步加強太湖、巢湖、滇池富營養化治理,強化三峽庫區及上遊地區水污染防治和丹江口庫區及上遊地區水源保護等重點工作;抓緊制定長江經濟帶大保護工作方案,明確流域內各控制斷面的水質目標,完善跨界考核斷面監測網絡,優化沿江取水口和排污口佈局;結合實際細化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水污染防治任務分工,大力開展工業集聚區污染集中整治,著力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升級改造,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調查評估重點河口海灣環境狀況,落實“一河一策”分類管理要求,細化入海河流水質達標方案。

五是加強點源污染治理。實施排污許可管理,通過核定企事業單位許可排放限值的方式,明確每個固定源的總量控制指標;通過核發排污許可證對相關企業實施更加嚴格的排放管理,推動水質達標。推進取締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污染嚴重的“十小”企業。

六是強化科技支撐。依託水專項等有關國家科技計劃,從關鍵問題出發,加快節水、治污、修復等重點技術研發,加大國際科研合作,加強技術成果共享與轉化,為解決目前的突出水環境問題、促進環保産業跨越式發展提供技術動力。

七是完善政策保障。結合實際,細化完善配套政策;結合水環境管理需求,出臺實施地方性法規標準,健全法規標準;積極創新投融資機制,遵循市場原則,積極引入社會資本,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動重大項目建設;建立完善水污染防治協調協作機制,積極開展跨界水環境補償試點。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趙英民參加調研並主持會議。浙江省副省長熊建平陪同調研並出席會議。

國辦秘書局和環境保護部機關有關部門、派出機構、直屬單位負責同志參加上述活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副省級城市環境保護局,解放軍環境保護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遼河淩河保護區管理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記者 王昆婷 晏利揚)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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