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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識産權組織總幹事呼籲增強數字內容版權保護

2016-04-22 14:1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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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日內瓦4月21日電(記者 張淼)世界知識産權組織總幹事高銳21日在日內瓦表示,數字時代改變了音樂、電影等文化作品的創作、存儲、銷售與消費方式,但也為創作者及商業夥伴帶來版權保護、價值分享等方面的多重挑戰。

世界知識産權組織21日在此間召開為期兩天的“全球數字內容市場會議”,重點關注音樂、電影、廣播、出版作品等數字內容日益便利的在線訪問和可持續經濟價值鏈之間的衝突。

高銳當天在開幕致辭中説:“我們正經歷文化與創意作品在表達與傳播方式上的巨大轉變,數字技術和互聯網搭建了這一轉變的基礎,解決了創意作品的存儲、複製與銷售限制,為獲得前所未有的作品庫、觸及世界範圍的受眾與大範圍降低價格帶來了可能性。”

高銳舉例説,大約20年前互聯網首次出現了商業活動,當時消費者獲取音樂唱片的主導方式是購買CD,每張CD大概含15首歌曲,價格約30美元。20年後,消費者每月花費10到15美元便可收聽數以百萬計的曲目。

不過,數字轉型過程中,唱片行、音像店及書店等傳統銷售形式的市場萎縮,新的數字內容價值鏈又難以保證創作者利益。對此,高銳強調,版權是建立創意作品市場的中心機制,也是為創作融資的主要渠道。他表示,強化版權保護將確保創作者控制其作品的商業開發,將經濟利益返回創作者並保障他們的生活,並保證創意産業經濟的可持續性。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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