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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養老金上調6.5%左右是指整體水平

2016-04-22 16:0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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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記者 徐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言人李忠22日説,本次養老金上調6.5%左右是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水平,而不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以各自養老金水平為基數,都按6.5%的比例調整,更不是簡單地對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加養老金。

經國務院批准,人社部、財政部印發了通知,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李忠説,確定6.5%左右的調整水平,是綜合考慮了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等多種因素綜合確定的。

這次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都按照定額調整、挂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來調整,這也邁出了統籌各類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第一步。

定額調整主要是體現公平,挂鉤調整主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以與繳費年限或者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前的工作年限挂鉤,同時也要與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鉤。

適當傾斜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這個調整辦法兼顧了公平與效率,能夠適當調節退休人員的收入差距,體現二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則。”李忠説,“目前我們正在按照國務院部署,結合本地實際,要求各個地方制訂具體方案,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特點,合理確定調整辦法和具體標準,按程序報批後組織實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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