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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公平正義,為改革添動力

2016-04-23 11:4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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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3日電(記者 潘強、強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近日審議通過了《關於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強調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從源頭上防止排除和限制市場競爭。這是對行政權力的約束,有助於扭轉政府利用行政權力過度干預市場,導致市場不公平競爭的局面,進而為改革提供新動力。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特點,也是維護市場經濟活力的必然要求。公平競爭不僅可以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使其不斷完善管理,向市場提供更加優質的産品和服務,而且還能使社會資源得到更加合理配置,最終為消費者和全社會帶來福利。近年來,隨著我國在立法方面大力推進,我國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相關制度更加完善,有效維護了市場公平競爭的良好態勢。

然而,記者在基層採訪中發現,一些地方仍不時出現濫用行政權力的情況,排除、限制相關行業的市場競爭,偏袒本地企業,嚴重損害市場公平。例如,北方某省交通運輸廳近年下發通知,調整全省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只對本省的客運班車實行優惠。這種排擠外省市企業的不公正做法,儘管被有關部門認定違規並予以及時叫停,但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卻不容小視。

限制公平競爭的做法之所以時有所見,究其根本是地方政府保護主義的狹隘觀念難以根除。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追求自己地方的GDP增長,依靠行政手段制定不公平的産業政策和地域政策,借此為本地企業提供保護。這種做法只會造成相關行業産業的競爭失衡,損害公平正義,從長遠看會弱化企業的競爭意識和創新活力,使企業的路子越走越窄。

當前,我國正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只有大力維護市場競爭的公正性,維護好社會公平正義,才能為改革發展不斷增添新動力。遵循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著力解決好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干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問題,清理“權力尋租”,營造公平、開放和透明的市場環境,強化政策對創新的引領,促進企業優勝劣汰,在公平競爭中做大做強,才能為經濟轉型升級不斷作出新貢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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