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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擬修法對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食品説“不”

2016-04-25 15:4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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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5日電(記者 崔清新、劉羊旸)針對當前亂捕濫食野生動物時有發生的情況,25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嚴格規範了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行為,倡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一是禁止生産、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二是禁止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根據草案,違反上述規定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違法所得,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際愛護動物基金會中國代表何勇認為,這一條款與草案一審稿相比有明顯進步,體現了立法機關對好食“野味”這一陋習的懲治決心。

本月初,海南三亞水産碼頭髮現百餘條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路氏雙髻鯊(俗稱錘頭鯊)被剁出售。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科學院高級工程師吳鐘解表示,這種對瀕危保護動物公然出售的行為,説明漁民對物種“瀕危”的知曉度不高,保護意識較弱,與相關部門宣傳力度不夠也有關係。野生動物保護法如果增加相關規定,這些行為將屬違法,必將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保護裝上法律的“牙齒”。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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