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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擬出臺國防交通法 鼓勵公民和組織依法參與國防交通建設

2016-04-25 17: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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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5日電(記者 崔清新、陳菲)黨的十八大以來的第一部國防立法——國防交通法草案25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草案明確,要建立市場導向的利益引導機制,鼓勵公民和組織依法參與國防交通建設,給予政策和經費支持,以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

中央軍委委員、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部長趙克石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草案説明時説,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建設的迅猛發展以及軍隊建設和改革的不斷深化,國防交通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其中包括利益引導機制不夠完善,公民和組織參與國防交通工作的權利義務調整方式難以滿足新形勢下國防交通工作的實際需要。為此,草案積極面向和適應市場,建立利益引導機制,使國防建設同經濟建設更好地兼容、共生、雙贏。

草案第五條規定:國家鼓勵公民和組織依法參與國防交通建設,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政策和經費支持。

草案第二十六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對國防交通工程設施建設項目和貫徹國防要求的交通工程設施建設項目在土地使用、城鄉規劃、財政、稅費等方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政策支持。

草案第三十一條規定:民用運載工具因貫徹國防要求增加的費用由國家承擔。有關部門應當對民用運載工具貫徹國防要求的順利實施予以支持和保障。各級人民政府對貫徹國防要求的民用運載工具在服務採購、運營範圍等方面,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政策支持。

草案第四十七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對承擔國防交通保障任務的企業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政策支持。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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