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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部門:以“營改增”為名“酒店漲價”沒道理

2016-04-26 07:0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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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5日電(記者 韓潔、王立彬)針對部分國際酒店“五一漲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5日表示,營改增後,酒店企業稅負水平將會不同程度下降,以“營改增”為名漲價沒有道理。

記者調查發現,5月1日起,多個國際酒店集團在華以營改增為由漲價,一些酒店以房價加上15%服務費作為收費基礎,再加徵6%增值稅,即酒店基本房價外,消費者需額外支付6.9%稅費。此次加價涉及希爾頓酒店集團、凱悅酒店集團、香格里拉酒店集團、萬豪酒店集團、喜達屋酒店集團等。

“酒店業自己的漲價行為,扣到營改增頭上沒有道理。”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接受記者採訪時,給酒店算了一筆賬:原先酒店業徵收營業稅稅率為5%,營改增之後徵收增值稅稅率為6%,從價內稅折成價外稅相當於5.66%。表明看稅率略有上升,但相比原先營業稅不能抵扣,增收增值稅後酒店業的水電煤氣、材料消耗、房租等都可以在稅基中抵扣,總體測算酒店業全行業稅負都是下降的。

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有關負責人25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是由徵收營業稅改為徵收增值稅,而不是在原徵收營業稅的基礎上再徵收一道增值稅。酒店業徵收營業稅時,納稅人無論其經營規模大小,都應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銷售額),包括房費、服務費等,按照5%的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營改增後,酒店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即使沒有任何進項稅可以抵扣,稅負最多也只比營業稅制度下增加0.66個百分點。酒店材料採購、設備採購、服務採購、不動産購置和租賃、辦公支出等都可以獲得進項抵扣。營改增制度設計充分考慮了酒店業特點,只要把政策不折不扣落實,一般地,酒店企業稅負水平將會出現不同程度下降。

據介紹,由於酒店業業態多樣,包括住宿、餐飲、理髮、健身、休閒等多種服務,政策適用、稅收徵管比較複雜,財政、稅務部門將重點對其進行納稅培訓和政策輔導,稅務部門將在增值稅發票領取、開具及進項發票取得等方面,做好納稅服務工作,幫助企業儘快適應增值稅制度。兩部門也要求企業做好充分準備,在規範經營活動特別是財務核算上及時調整,迅速適應稅制轉換。酒店業採購進項種類較多,既有服務又有貨物,應當加強採購環節管理,充分取得進項發票,實現稅負合理降低。

“要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這既是改革的目標之一,也是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樓繼偉表示,營改增邁出中國結構性改革重要一步,財稅部門通過加強頂層設計和政策執行保障這一目標的實現。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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