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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國海關知識産權保護典型案例

2016-04-26 10:02 來源: 海關總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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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南京海關查獲出口侵犯“CONCH”

商標專用權水泥案

一、案情介紹

2015年7月13日,南京海關接到舉報,稱一批已從鎮江裝船離港的出口水泥,外包裝上使用了商標標識,涉嫌侵犯安徽海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海螺公司”)擁有的 商標專用權。海關調查,截獲浙江某公司于6月26日分三票向鎮江海關申報出口的水泥,目的國是非洲加蓬共和國,合計15000噸,申報總價約人民幣467萬元。7月15日,南京海關隸屬鎮江海關進行了二次查驗,發現涉案水泥大袋外包裝及內小袋正反面均印有“CGNAH”商標標識,涉嫌侵犯海螺公司在海關總署備案的“CONCH”商標專用權。為加強對案件查辦的指導,及時研究處理案件辦理過程中的疑難複雜問題,7月24日南京海關成立了案件工作組,專門派員赴鎮江指導和協助辦案。8月4日,鎮江海關舉行了案件調查證據開示會,會上侵權嫌疑公司和海螺公司圍繞涉案外包裝使用了“CGNAH”商標標識是否構成對“CONCH”的近似商標侵權進行了舉證、質證和陳述。證據開示會後,雙方也陸續補充了證明己方觀點的證據材料。

經調查認定,該公司出口的水泥確係侵犯海螺公司商標專用權,鎮江海關依法對當事人處以沒收涉案侵權水泥並處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二、推薦理由

該案是海關開展中國製造海外形象維護“清風”行動以來查處的出口至非洲,案值巨大,侵犯自主品牌且涉及生命健康和生産安全商品的典型案例。同時,該案為近似商標侵權、權利人與發貨人爭議較大、案情複雜。根據國務院部署,自2015年4月起,全國海關開展為期3年的中國製造海外形象維護“清風”行動,針對輸往重點國家和地區、重點口岸以及重點航線的商品加大打擊侵權假冒的力度。其中,海關將涉及生命健康和生産安全的貨物列為重點商品加強監管,本案即是海關查處的此類案件中典型的一起。此外,本案由於權利人和發貨人爭議大、案情複雜,海關在查辦過程中,創新運用了案件調查證據開示會的方式,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辯論意見,針對發貨人所提出證據存在的瑕疵,駁回了侵權企業關於貨物是“定牌加工”及“商標不完全一樣不構成侵權”的主張,切實維護了知識産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案例二:

上海海關查獲出口侵犯“3M”商標專用權口罩系列案

一、案情介紹

2015年5月5日,上海海關所屬洋山海關查驗時發現,安徽某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海關申報出口至尼日利亞標有“3M”商標的口罩78000個、包裝紙盒6960個、包裝紙箱364個,申報價值合計近7萬元人民幣。經權利人3M公司(以下簡稱“權利人”)確認,該批貨物皆為侵權貨物。6月9日,上海海關扣留了上述貨物。

在成功查獲前述案件後,上海海關在分析以往進出口通關數據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了對輸往尼日利亞口罩産品的監控。5月19日,洋山海關再次查獲江蘇省某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海關申報出口至尼日利亞標有“3M”商標的口罩39600個,申報價值近3.6萬元人民幣。

連續查獲上述兩起案件後,上海海關高度重視,組織經驗豐富的關員負責該案的調查工作,並將案件線索和海關調查掌握的情況通報給公安機關,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偵查工作。截至目前,公安部門共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摧毀制假售假團夥2個,搗毀制假、售假窩點6處,成功偵破了涉案總價值高達千萬元人民幣的跨國制售假冒口罩系列案件。

二、推薦理由

該案是海關積極推進“兩法銜接”,貫徹落實《公安部 海關總署關於加強知識産權執法協作的暫行規定》,與公安機關加強合作、協作辦案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海關通過對案件細緻地調查,深挖案件線索,發現案件之間的關聯性,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給公安機關,為案件最後的成功偵破,搗毀制假、售假源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在有效發揮海關在進出口環節執法優勢的同時,通過“兩法銜接”拓展海關打擊侵權假冒的時空,積極構建對侵權假冒從制售源頭到消費終端的鏈條式治理。

案例三:

寧波海關通過風險分析查獲出口假冒“DONGIL SUPER STAR”商標橡膠三角帶案

一、 案情介紹

2015年6月27日,浙江某公司向寧波海關隸屬現場業務處申報出口一批橡膠三角帶。審單關員在審核單證時發現該報關單具有以下風險點:一是橡膠三角帶用於動力傳輸,涉及生命安全和生産安全,是寧波口岸較為常見的侵權商品之一;二是申報目的國是寧波海關重點監控的侵權貨物流向地;三是審單關員根據查驗現場反饋的信息,之前已有多票申報為橡膠三角帶的貨物查驗後發現為侵權貨物。據此,審單關員果斷下達布控指令,要求對該票貨物的知識産權狀況進行重點查驗。經查驗,該票貨物均為使用“DONGIL SUPER STAR”商標的橡膠三角帶,數量共計916箱84029根,申報貨物價值30余萬元。經調查,該批貨物侵犯了青島東一膠帶有限公司在海關總署備案的商標專用權。由於該案件查扣涉嫌侵權貨物數量大,且屬於損害生命安全和生産安全商品,寧波海關高度重視,加大內部案件調查力度,並及時將案件線索通報浙江省公安機關,協助公安機關開展立案偵查。

二、推薦理由

該案是海關在開展“中國製造海外形象維護‘清風’行動”期間通過加強風險分析主動查獲出口侵犯國內企業自主知識産權貨物的典型案例。開展“清風行動”期間,全國海關積極採取措施分析總結已查獲侵權商品的類別、品名信息和階段性特徵,篩選口岸常見的侵權出口商品,特別是針對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生産安全的貨物加強風險布控,加大對輸往非洲、中東有關國家和地區貨物的查驗力度,強化對申報為國內自主品牌貨物的監管查驗,提高打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的精準度。

案例四:

深圳海關通過粵港海關執法合作機制查獲

假冒商標手機系列案

一、案情介紹

2015年1月5日,重慶市某公司向深圳海關隸屬文錦渡海關申報出口紙彩盒、燈罩等貨物一批,目的地為香港。經查發現,申報貨物涉嫌多報少出,且貨物中夾藏9493部手機,涉及IPHONE、SAMSUNG、BLACKBERRY、LG、SONY五個品牌,經鑒定,全部為假冒産品。海關總署與香港海關立即啟動執法合作機制。

2015年4月,香港海關根據深圳海關提供的情報線索,在香港一舉查獲假冒IPHONE等品牌的手機及配件19196件,搗毀數個制假窩點並拘捕犯罪嫌疑人11名。

深圳海關對此案件開展深入分析,意識到此類假冒品的出口可能正在不同口岸間進行漂移,特別是“清風行動”期間,由於輸往重點監控目的國的航線面臨海關不斷加大的監控壓力,不排除不法分子試圖把侵權貨物先出口至香港,再利用香港進行轉口的可能。鑒此,深圳海關有針對性地加強了對陸運輸港貨物的監控力度,並聯手香港海關開展“粵港海關聯合執法行動”,並先後在文錦渡口岸查獲侵權手機案件15宗,扣留假冒手機及其配件2.8萬件,案值逾1600萬元。

二、推薦理由

該系列案是粵港海關開展深度合作、遏制侵權風險口岸漂移的典型。香港作為國際貿易和航運中心,其便利的貿易及轉運條件一直為內地不法分子所覬覦。本系列案中,自第一宗案件查發後,深圳海關即敏銳地意識到手機等便於通過陸運集裝箱藏匿的侵權貨物存在口岸漂移的風險,立即報告海關總署並啟動粵港海關知識産權執法合作機制,一舉查獲系列大要案,有效遏制了此類不法行為多發態勢,扼制侵權貨物陸運輸港的通道。光明網、深圳特區報、文匯網等內地和香港媒體均對該系列案進行了報道,社會反響強烈。

案例五:

杭州海關通過機檢查獲出口假冒“WORLD CUP 2014”商標打火機案

一、案情介紹

2015年5月28日,浙江某公司向杭州海關隸屬義烏海關申報出口一批皮帶、旅行包、帽子等小商品。在對該集裝箱進行X光機檢查時,查驗關員判圖發現貨物存在夾藏嫌疑,結合這票貨物的報關單上清一色“無品牌”、“無型號”的標注,查驗關員敏銳地意識到這批貨物存在較大的瞞報知識産權狀況企圖矇混過關的風險。經查驗,發現夾帶有“WORLD CUP 2014”商標的打火機29萬多個。

杭州海關迅速啟動重大侵權案件快速反應機制,經過幾天的緊張工作,在排查了報關、貨代、倉儲、物流等相關企業,掌握了侵權貨物的採購、銷售基本情況及相關證據,鎖定重點人員後,海關將該案件線索依法移送義烏市公安局。經公安與海關聯合深挖,生産、銷售、採購等各個環節的涉案人員全部抓獲。

二、推薦理由

該案是海關應用X光機等查驗設備發現違法嫌疑並成功查獲出口侵權貨物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查驗關員通過比對貨物申報情況及機檢圖片,敏銳地意識到貨物存在的侵權風險,充分反映了X光機等現代化先進查驗裝備對海關執法的輔助和支撐作用。在案件查辦過程中,海關關員深挖擴線,會同公安部門將侵權貨物生産、銷售、採購等各個環節的違法人員一網打盡,既體現了海關關員高超的執法技能和打擊侵權的決心毅力,也凸顯了海關行政執法與公安刑事司法“兩法銜接”協同打擊侵權的積極成效。案件經人民網、經濟日報、央視網等各大媒體報道後,收到很好的社會效果。

案例六:

廣州海關查獲出口假冒“POND’S及圖形”

商標化粧品案

一、案情介紹

2015年12月,香港海關向廣東分署提供情報,稱裝有疑似假冒“POND’S及圖形”、“U Unilever 聯合利華”等商標化粧品的集裝箱擬自南沙港經香港運往印度,與廣州海關通過其他渠道獲取的信息基本一致。廣州海關馬上行動,向其隸屬南沙海關下達了布控指令。

12月19日,廣州市某公司申報出口的貨物觸發海關預定的布控指令,南沙海關經分析,該企業多次因出口侵權貨物被其他口岸海關查獲,且貿易方式均為“旅遊購物商品”。此次該企業在廣州海關仍以“旅遊購物商品”貿易方式申報出口該批貨物,存在較大的侵權風險。南沙海關隨即對該集裝箱進行重點查驗,發現標有“POND’S及圖形”商標的BB霜1152支,標有“U Unilever 聯合利華”商標的口紅21600支、粉餅27720個、粉底液864瓶、眼線筆10992支,共計62328件,貨值約62.3萬元。經鑒定,該批化粧品均為侵權産品。

二、推薦理由

該案是海關打擊利用“旅遊購物商品”等新型貿易方式出口侵權貨物的典型案件。在“旅遊購物商品”貿易方式出現後,侵權企業多次利用其便利通關的特點,企圖逃避海關監管。海關在查辦此案過程中,認真履職,在加強日常監控的同時,嚴格執行相關監管要求,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地方商務部門並建議取消企業備案資格,清除“害群之馬”。該案的查處大大提高了企業利用“旅遊購物商品”貿易方式侵權的違法成本,防止其成為侵權企業的特殊“通道”,確保“旅遊購物商品”貿易方式健康有序發展。

案例七:

大連海關查獲出口假冒“CHERY”

商標汽車零配件案

一、案情介紹

汽車及其零配件是大連關區傳統出口商品之一,隨著國內眾多汽車生産企業陸續進駐大連關區,汽車零配件逐漸成為該關主要出口商品之一。近年來,大連海關多次查獲出口假冒汽車零配件,因此,該類出口商品一直受到重點監控。奇瑞汽車在大連設廠後,大連海關為加強對自主知識産權汽車生産企業的保護,與該公司一直保持著良好的溝通與配合。

2015年9月24日,大連海關經過風險研判,對哈爾濱某公司申報出口至俄羅斯的一批汽車零配件實施布控,經查驗,發現其中部分汽車零配件上標有“奇瑞”英文商標“CHERY”及圖形標識。該批汽車零部件包裝不整、做工粗糙、質量低劣,涉嫌侵犯奇瑞汽車在海關總署備案的“CHERY”商標專用權,該關隨即對該批汽車零配件採取了知識産權保護措施。經鑒定,該票5628件、申報價值為39.23萬元的汽車零配件全部構成侵權。

二、推薦理由

該案是海關加強對國內企業自主知識産權保護,維護中國製造海外形象,扶持企業走出去的典型案例。近年來,隨著國內企業拓展海外市場的步伐不斷加快,個別不法企業借機生産侵權産品出口海外,質量低劣的假冒商品嚴重衝擊合法企業的海外市場,導致部分企業口碑受損、市場份額縮小,影響國際化進程。中國海關通過實施知識産權保護為企業“保駕護航”,建立“知識産權企業聯絡人”制度,為企業提供個性化知識産權保護,引導幫助企業開展自主創新、轉型升級,收效明顯。

案例八:

天津海關、青島海關通過執法合作處理

出口輪胎侵權糾紛案

一、案情介紹

2015年2月,青島海關根據權利人迪馬克輪胎(青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迪馬克)的舉報,對山東Y公司以進料對口方式向海關申報出口的2票使用“DMACK GRIPPA”商標的半鋼轎車子午線輪胎予以扣留,共計40500千克,價值人民幣788670元。青島海關在案件調查過程中了解到,天津海關於2015年3月同樣查扣該公司出口的“DMACK GRIPPA”輪胎,共計4173條,價值人民幣1731577元。針對高度一致的案情,天津、青島兩關通過開展區域執法協作,聯動執法,共同研究處理結果,確保執法統一性。

調查過程中,Y公司認為上述出口輪胎的行為屬於涉外定牌加工行為,不構成侵權,並提供英國迪馬克 “DMACK GRIPPA”境外商標註冊證等證據材料。與權利人青島迪馬克主張侵權存在較大爭議。

天津海關、青島海關根據已經查明的以下事實:英國迪馬克、青島迪馬克為關聯公司;英國迪馬克為境外“DMACK GRIPPA”商標權人;在中國“DMACK GRIPPA”的商標權為英國迪馬克轉讓給青島迪馬克;Y公司出口的貨物為接受英國迪馬克的訂單並全部銷售到境外;英國迪馬克、青島迪馬克、Y公司曾經簽有三方協議。認為該案涉及定牌加工的商業模式,三方爭議較大,且存在多重民事糾紛,兩關依法分別做出不能認定是否侵權的結論。後青島迪馬克分別在山東和天津對Y公司提起民事訴訟。

二、推薦理由

此案為海關通過關際執法合作,聯動處理侵權糾紛案件、保證執法統一性的典型案例,在案件處理過程中,兩關對如何把握知識産權保護與促進貿易便利化的平衡點進行了有益探索。針對高度一致的案情,以及基本同步的查處進程,青島、天津兩關密切協作,即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共享案件信息,共同研究案情,共議處理意見,最終做出同樣認定結論。本案案情較為複雜,涉及有關當事人之間的民事糾紛和公司的內部管理。該案的處理,既保證了海關執法的統一性,也適當把握了海關知識産權保護執法的尺度,為通關一體化框架下的知識産權保護執法合作聯動機制提供了樣本。

案例九:

烏魯木齊海關通過專項執法行動連續查獲出口假冒知名品牌運動鞋案

一、案情介紹

為統籌關區知識産權執法行動,進一步增強執法有效性,2015年伊始,烏魯木齊通過運用大數據思維和風險分析技術,針對關區進出口商品狀況,結合境外海關反饋的情報及權利人舉報,借助海關總署“知識産權海關保護執法系統”的案件信息,制定關區重點監控高風險侵權商品清單,在全關區範圍內設置並下達了相應的風險布控和風險參數指令。很快,有關部署就取得了效果。

2015年5月至6月間,烏魯木齊海關隸屬霍爾果斯海關按照風險布控指令,先後發現涉嫌侵犯“Adidas”、“Nike”、“Reebok”、“Puma”、“New balance”商標專用權的各類運動鞋3.24萬雙,案值81.3萬元2015年8月,烏魯木齊海關隸屬阿拉山口海關按照風險布控指令對三車公路運輸出口貨物進行查驗,發現有一票貨物申報為12萬雙皮鞋,但貨物的數量與重量有較大出入,有虛報數量和價值的嫌疑,於是開箱進行徹底查驗,發現貨物不是申報的皮鞋而是運動鞋,涉及8個知名品牌,數量3.36萬雙,價值160余萬元。經鑒定,該批運動鞋同樣為侵權貨物。

二、推薦理由

該系列案是邊境陸路海關克服艱苦環境主動作為、運用大數據思維開展風險分析查獲侵權貨物的典型案例。烏魯木齊海關隸屬海關大多地處偏遠、監管條件相對落後、執法人力資源緊張,且陸路口岸環境複雜、涉事企業多采取夾藏、偽報與混裝的方式試圖逃避海關監管,執法難度大。烏魯木齊海關提早謀劃、統籌安排、週密部署、主動出擊,運用大數據思維,破除信息孤島,結合關區實際,鎖定執法目標商品,最終連續查處多批出口侵權運動鞋,有效打擊了侵權假冒行為,凈化了邊關的貿易環境。

案例十:

福州海關查獲出口假冒商標專用權拖鞋系列案

一、案情介紹

巴西愛跑佳飾公司(Alpargatas s.a.)在海關總署備案了“havaianas及圖”( )、“圖形”( )及“HAVAIANAS及圖”( )等3個商標,核定使用商品均為第25類服裝和鞋。“havaianas”是巴西著名的時尚品牌,該司生産的人字形拖鞋在巴西被稱為“國民鞋”。隨著2014年巴西世界盃的舉辦,該品牌在國際市場上産生了較高的知名度。

2015年,福州海關通過風險布控,先後查獲廈門、福州、青島、泉州等地8家企業申報出口的8個批次拖鞋涉嫌侵犯上述商標專用權,目的國包括海地、安哥拉、塞內加爾、剛果、澳大利亞、巴布亞新幾內亞等多個國家。根據權利人申請,福州海關依職權立案進行調查,依法扣留拖鞋共計41.4萬雙,申報價值合計203.5萬元。

二、推薦理由

該系列案是海關通過知識産權保護執法規範行業經營行為的典型案例。福州海關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涉案侵權貨物主要來源於福州地區的拖鞋生産企業。這些企業大多規模小,知識産權守法意識淡漠,在産品上使用與“havaianas及圖”等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商標的行為十分普遍,部分企業錯誤地認為這些標識只是産品裝飾而不是商標,對其使用也不構成侵權,在行業內甚至約定俗成使用“巴西底”、“哈瓦那紋”等術語指代上述註冊商標並在訂單、合同中大量使用。鋻於此,福州海關在案件調查處理過程中本著處罰和教育相結合,打擊侵權與培育自主品牌並重的原則對拖鞋生産和出口企業開展了大量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提高這些企業的知識産權守法意識,規範行業經營行為。通過海關教育引導,部分企業開始創立自有品牌開拓海外市場。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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