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七五”普法怎樣更精準有效?
——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熱議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2016-04-27 07:26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4月26日電(記者 白陽、鄒偉)普法和用法“兩張皮”怎麼解決?普法培訓如何不淪為“走過場”?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國務院關於“六五”普法決議執行情況的報告》和《關於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草案)》。圍繞國家的普法工作怎樣才能更加精準有效的問題,常委會組成人員各抒己見。

法治教育怎麼體現在國民教育體系中?

決議草案第5條提出,要切實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多位常委會組成人員就如何在國民教育體系內開展法治教育展開了熱烈討論。

吳曉靈委員提出,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是專門開設法律系列的課程,還是把法治教育大綱體現在各類課程教育當中,還需要研究。

對此,杜黎明委員態度鮮明:“一些學校往往用思想道德課等代替法治知識課,不利於推進中小學法治教育,因此有必要把‘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修改為‘在中小學設立專門法治知識課程’。”

“我贊成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但‘在中、高考中增加法治知識內容’這句話似乎不妥。”姒建敏委員説,中小學裏最重要的是普及反家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傳染病防治法等與青少年密切相關的權益保護法律知識,但沒有必要列入高考中的內容。

蘇輝委員則指出,決議草案中關於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的內容,明確了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但國民教育是一個人的終身教育,國民教育體系還應包括成人教育、在職教育等,建議條款能補充相關內容。

法治宣傳須“因材施教”“量體裁衣”

決議草案明確,要結合不同地區、不同時期、不同群體的特點和需求,開展針對性普法,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公民日常工作生活。常委會組成人員就此紛紛獻計獻策,亮明觀點。

“普法的範圍是全面的,但在具體推進中要有所側重,更加注意因材施教。”杜黎明委員表示,不同的行業、地區關注的法律不一樣,要有重點地宣傳對應的法律法規。如在企業可著重宣傳勞動法、公司法等相關行業法律,在居民區可重點宣傳婚姻法、繼承法、社會保險法、選舉法等與生活有密切聯絡的法律,在學校則側重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

“普法要從不同人群的利益關切找切入口。”嚴雋琪副委員長表示,青少年的喜好和成人不同,用針對成人的渠道方法推廣法律,效果就不會理想;再如對農民工來説,打工養家賺錢是他們最關心的,所針對農民工的集中培訓應該突出他們的切身利益,如勞動權益保障以及監護子女、贍養老人的有關的法律,同時要考慮到他們的時間安排培訓。

來自黑龍江的赫哲族全國人大代表劉蕾對此也深表贊同。她舉例説,農民普法工作需要採取有針對性的策略,比如在農耕之前,針對多發的土地糾紛問題進行宣傳教育,防患于未然,就能取得良好效果。

普法工作要防止“走過場”

分組討論中,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對於“六五”普法的成效給予充分肯定,但同時指出,要讓法治宣傳教育落到實處,必須健全普法責任制,防止“走過場”“做樣子”。

“評價普法工作的成績不應該是看開了多少會、辦了多少班、印發了多少宣傳冊等等,關鍵是看普法的實效,看全體公民是不是做到了遵法守法。”韓曉武委員説。

羅亮權委員尖銳指出,在當前的普法工作中,有的機關單位幹部職工學法、用法考試流於形式,達不到督促幹部職工真正學法用法的實際效果;而受學校片面追求升學率的影響,青少年普法教育仍未形成常態化,“計劃、課時、教材、師資”的要求落實不到位。

“這些年普法進社區、進農村、進校園、進機關,可進去後到底産生了多少實效?”全國人大代表席文海深有感觸地説,制度是運行的保障,執行是成敗的關鍵。

全國人大代表郭軍分享了自己的親身經歷:“去年人大常委會通過了環保法後,我在地方進行水污染檢查時發現,所謂的普法就是擺個宣傳海報。宣傳教育應該有深度,如果僅限于做做展板,無法從根子上讓人懂得守法的厲害性。”

“從實踐來看,普法還要解決執法上的問題,特別是有法不依、違法不究,或者是違法成本過低的問題。出臺再好的法律,如果執法跟不上,普法的效果也不會太好。”全國人大代表吳金水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林巧婷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