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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是怎麼挖的?——非法集資手法透視

2016-04-27 20: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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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4月27日電(記者 王凱蕾 朱翃 朱國亮)一段時間以來,“理財平臺”接連曝出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有幾起大案已被公安機關定性為非法集資。

大案頻發、涉案金額大、參與人數多,已成為非法集資的新特點。投資者為何頻陷非法集資陷阱?非法集資的危害到底有多大?近日,記者在案發比較集中的北上廣等地進行了追蹤調查。

非法集資雖披各式“馬甲”,但萬變不離其宗

廣州市金融局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儘管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資披著各式“馬甲”,但萬變不離其宗。從手法而言,無外乎畫餅、造勢、吸金,即承諾高額回報、虛構或誇大投資項目、虛假宣傳造勢等,讓投資者一步步落入陷阱,不能自拔。

記者的調查也印證了這一説法,投資者大多都是被“高回報”所吸引,這些所謂理財産品承諾的收益一般都在10%到30%之間,有的甚至高達40%以上,極具誘惑性。

從幾起暴露出的“非法集資”案件看,均是先編造所謂的“投資故事”,再許諾高回報。

先秀“畫餅”。以新近查處的上海中晉資産非法集資案為例。2012年7月起,“中晉係”先後註冊50余家子公司,控制100余家有限合夥企業,利用虛假業務、關聯交易、虛增業績等手段騙取投資人信任,並以“中晉合夥人計劃”的名義,變相承諾高額年化收益,其中一款“永久合夥人産品”的年化收益率甚至高達40%。

再秀“造勢”。為顯示“雄厚實力”,“中晉係”不僅冠名贊助上海某衛視相親節目“相約星期六”,找來知名人士做形象代言人,而且租賃的辦公場所不少是地標性的高檔商務樓。

“中晉係”還通過網上宣傳、線下推廣等方式,向不特定公眾大肆非法吸收資金,最終資金鏈斷裂。

一些人群容易受騙,帶著僥倖心理投入

廣州市金融局副局長邱億通介紹,從近年來的一些案件看,犯罪團夥實施作案的目標群體多為下崗職工、離退休人員等中老年群體。廣東“邦家”案受害者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甚至還有孤寡老人。“邦家”打著融資租賃等新興産業的幌子,大搞宣傳會、推介會,欺詐中老年投資者。一位被害人告訴記者,“邦家”搞過一個南沙宣傳會,六個大廳,特別氣派,以為是一家有實力的大公司,就上了當。

今年清明節期間,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披露了一起非法集資詐騙案。從去年4月開始,玄武區珠江路一家名為“營口利偉達”的投資公司,雇傭專人在鬧市區發放宣傳單頁,號稱在遼寧一縣城投資寺廟復建和墓葬項目,給出2%的月回報率吸引投資。南京有50多位老人參與,投資數額高達300多萬元,但今年春節後,這家公司便人去樓空了。

“以前非法集資案件嫌疑人往往説年收益,但從最近辦理的案件看,有向投入少、看似回報低的方向發展,增加了迷惑性。”玄武經偵大隊副大隊長閆雪松説,“不過,也有一些老人是帶著僥倖甚至賭博心態參與的,調查中有一位老人説,自己感覺可能是騙局,但認為能趕在該公司資金鏈斷裂前全身而退,還是能賺到錢的。”

“你惦記人家的高息,人家想吃掉你的本金。”

廣州市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人士説,由於受害者涉及面廣,非法集資的社會危害巨大,在造成投資人財産損失的同時,還會危害金融體系的安全。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一位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多數非法集資犯罪案件破獲前贓款已被揮霍一空或去向不明,即便法院對案件作出生效判決,許多受害人也難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被騙資金。據南京玄武警方介紹,辦案民警在抓獲“營口利偉達”投資公司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馮某時,發現他已沒錢了,騙來的錢都用於支付團隊雇傭費、利息和還過往欠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公安部今年3月聯合出臺《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以吸收的資金向集資參與人支付的利息、分紅等回報,以及向幫助吸收資金人員支付的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佣金、提成等費用,應當依法追繳”。

為此,公安部門提示廣大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産品時,一定要全面了解産品信息,避免落入非法集資陷阱,如果一時無法判斷,可向有關部門進行諮詢,並可參考以下提示:

一是對照銀行貸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産品的回報利率,多數情況下明顯偏高的投資回報很可能就是投資陷阱;二是通過查詢工商、稅務等相關資料,看主體身份是否合法、真實;三是如遇到推銷所謂即將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的股票,可通過政府網站查閱是否已經批准發行等;四是通過媒體和互聯網資源,搜索查詢相關企業違法犯罪記錄;五是對親朋好友推薦的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建議要審慎決策,防止自己成為“下線”。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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