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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舉行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調整聽證會
擬上調收費標準

2016-04-28 18:4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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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4月28日電(記者 周穎 黃浩苑)廣東省28日召開公辦普通高校學費調整聽證會,聽證會提出兩種方案,按照方案一,擬調整學費標準後平均學費標準上調801元,按照方案二,平均學費擬上調1216元。

4月12日,廣東省發改委向社會公佈兩套《廣東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結構調整聽證方案》,對於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本科院校文科類專業,這兩套方案的學費標準分別為5320元和5720元,在現行學費4560元基礎上分別上調了16.7%和25.4%。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現行學費是5160元,兩套方案的擬調整學費標準分別是6020元和6470元。醫學類專業現行學費是5760元,擬調整學費標準分別為6720元和7220元。

此外,兩套方案對其他本科院校、高職院校的專業收費標準也作了一定調整。按照方案一,公辦普通高校各專業上調幅度為16.6%至16.7%,按照方案二,上調幅度為25.3%至25.5%,而普通藝術院校及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學費標準暫不調整。

價格調整方案還包括高水平建設大學和建設學科學費標準上浮10%,農學類專業學費按理工類專業80%收取、交叉類學科專業學費標準以最終授予的專業學位類別收取學費、高校可自主選擇按學分制收費等內容。

聽證會上,絕大多數聽證代表贊同對公辦普通高校學費進行上調。理由包括:廣東高等教育生均培養成本逐年上升,但學費標準仍維持在2000年制定的標準,完善成本分擔機制,有利於促進高等教育事業發展;高校的人員費用支出,尤其是高水平人才費用支出、科研支出、固定資産折舊支出幅度不斷增大等。

也有部分聽證代表不贊成對公辦普通高校學費進行上調。理由包括:上調學費標準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家庭困難學生負擔;學校是否能將增加的學費收入真正用於提高教學質量等。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吳維保表示,將全面梳理聽證參加人、社會各方面的意見,並逐條研究、儘量採納。調價方案也將根據聽證情況做進一步完善,按程序報廣東省政府批准後實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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