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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農田水利基本制度和長效機制,為農田水利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2016-04-29 14:32 來源: 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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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教育部部長助理陳舜和水利部副部長田學斌介紹《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行動計劃(2016-2020)》和《農田水利條例(草案)》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水利部副部長田學斌田學斌]:2016年4月2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農田水利條例》,該《條例》的制定為促進農田水利事業步入法治軌道,從根本上扭轉農田水利建設明顯滯後的局面,必將發揮重要的保障作用。下面我就《條例》制定情況作以簡要的介紹。

我國農田水利歷史悠久,都江堰、鄭國渠等工程著稱於世、澤被子孫。新中國成立後,黨和政府領導人民大興農田水利。到2014年底,全國建成各類水庫9.8萬座、大中型灌區7700多處、小型農田水利工程2000多萬處,農田有效灌溉面積由新中國成立之初的2.39億畝增加到9.68億畝,全國糧食産量由新中國成立之初的1132億公斤增加到6071億公斤。在佔耕地面積一半的灌溉農田上,生産了佔全國總量約75%的糧食和90%以上的經濟作物,農田水利對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促進現代農業發展、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貢獻。

我國黨和政府歷來高度重視農田水利事業發展。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解決13億人的吃飯問題,根本的一條是大興農田水利。由於歷史原因,我國農田水利欠賬較多,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農田水利建設任務十分繁重。要真正把農田水利建設搞上去,就必須花大氣力補齊短板。既要重視大型水利工程這樣的“大動脈”的建設,也要重視田間地頭的“毛細血管”,解決好農田灌溉“最後一公里”問題。但目前農田水利建設的組織發動、建設投入、規劃統籌、運行維護、用水管理等制度還不夠健全,立法缺位的問題在一定程度制約了農田水利建設長效機制的形成。因此,全面總結多年來農田水利實踐和地方立法經驗,制定《農田水利條例》,建立健全農田水利基本制度和長效機制,為農田水利發展提供法治保障,是十分必要和緊迫的。

《農田水利條例》的主要內容,一是明確了農田水利工作的基本原則。規定發展農田水利堅持政府主導、科學規劃、因地制宜、節水高效、建管並重;二是建立了農田水利規劃制度。規定編制農田水利規劃應當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水土資源供需平衡等因素,廣泛徵求基層組織和農民的意見;三是強化了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安排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對工程質量負責,強化有關部門和基層組織對工程質量的監督;四是完善了農田水利工程運行維護機制。區分不同情況規定了工程運行維護主體和維護責任,建立了運行維護經費合理負擔機制,規定佔用農業灌溉水源、農田水利工程設施應當予以補償;五是規範了農田灌溉與排水管理。規定農田灌溉用水實行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相結合的制度,合理確定水價,加強水質監測、控制農業面源污染,鼓勵推廣應用節水灌溉技術和措施;六是規定了保障扶持措施。規定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實行政府投入和社會力量投入相結合的方式,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農田水利工程,國家從金融信貸、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技能培訓等方面對農田水利發展給予扶持。此外,還針對有關違法行為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下一步,水利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完善配套措施,抓好《農田水利條例》的貫徹實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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