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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小學教師評職稱降低對論文的數量要求

2016-05-01 16:5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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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5月1日電(記者 鄔慧穎)記者近日從江西省人社廳了解到,江西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將降低對論文的數量要求,將論文改為職稱評審的選項條件,改變過去過分強調論文、學歷的傾向,把教書育人的工作實績作為評價的重要依據,農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時,課題、論文等將不作剛性要求。

江西省人社廳、教育廳近日研究制定《江西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及《關於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人員過渡的通知》《江西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辦法》《江西省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3個配套文件,明確提出今年完成人員過渡和首次評審,明年實現常態化評審,新制度完全入軌。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小學校可參照執行。

上述文件明確把公開課、班主任經歷、循環教學經歷作為申報職稱的必要條件;對申報副高以上職稱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要求從教以來必須有1年以上鄉村學校交流任教經歷。

同時,師德被提到中小學職稱評審的首要位置,對師德不過關者實行一票否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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