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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稅辦理首單“營改增”代徵業務

2016-05-03 08:38 來源: 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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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稅辦理首單“營改增”代徵業務
全國稅務系統“營改增”代徵業務、徵管體制改革首次“雙落地”

5月2日10時左右,河南省第一單個人出租不動産代徵增值稅業務在鄭州市鄭東新區地稅局辦稅服務廳順利辦結,這標誌著“營改增”代徵工作、徵管體制改革在省地稅實現平穩“雙落地”,為全國稅務系統第一家。

“‘營改增’後,我出租房屋繳納的稅款比原來少了約1.1萬元。”開出了增值稅完稅憑證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後,辦理第一單業務的市民王先生高興地説。王先生此次出租房屋所繳納的稅款總計47萬多元,同一房屋面積、相同租金價格、相同時間週期,在“營改增”前,他需要繳納的稅款為48萬多元。

實施“營改增”後,為避免稅制轉換給納稅人帶來不便,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委託地稅部門代國稅部門辦理納稅人租售不動産的有關事項,單位或個人買賣二手房繳稅、個人出租不動産繳稅時,原來在哪兒繳營業稅,現在還在哪兒繳增值稅,且繼續延續“營改增”前的辦稅流程。

“地稅代徵增值稅,是國地稅深度合作的體現,是便利納稅人辦稅的具體舉措。”省地稅局總會計師呂太昌説。河南省各級地稅部門在平穩移交36萬戶“營改增”企業管戶的同時,認真做好銷售和出租不動産增值稅的代徵準備工作,確保了代徵工作有序銜接、平穩過渡。

作為首批全國稅收徵管體制改革綜合試點單位和全國徵管規範2.0版試點單位,5月2日河南省地稅系統還進行了稅收徵管體制改革版金稅三期系統切換(第一單代徵增值稅業務就是基於金稅三期系統開出的)。這標誌著河南省地稅系統徵管體制改革全面推開。改革將建立新型徵納關係,納稅人可以享受到更加優質便捷的辦稅服務。當日,還有兩家企業在鄭東新區地稅局辦稅服務廳辦理了省域通辦業務。(記者 趙振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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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部門提醒,納稅人辦理房屋租賃業代開增值稅發票業務時,需要帶齊相關資料,主要有:房産證原件及複印件,房主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經辦人或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可事先填寫好《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表(房屋租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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