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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營改增在“互動”中“穩”上路

2016-05-04 17:2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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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4日電 金融是經濟運行的血液。5月1日起,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全面推進,金融業納入範圍。金融業涉及廣、影響深、業務類型複雜,在營改增中,稅務部門與金融機構有效“互動”,相關政策也細化再細化,保障金融業營改增“穩”上路。

多互動:稅務部門與金融機構反復溝通

5月1日零時剛過,中國平安保險(集團)有限公司下屬人壽保險公司深圳分公司開出了全國首張營改增金融業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標誌著金融業正式跨入增值稅時代。

中國平安是一家綜合金融服務集團,營改增對其內部系統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需要改造、開發與業務運營、財務管理等有關的系統模塊超過2000個。

為保證營改增順利推進,深圳市國稅局與中國平安一起“互動”,經過層層攻關、反復測試,最終實現了發票開具與公司財務管理、業務運營系統的無縫對接。

在營改增的準備過程中,一方面,稅務部門緊密對接金融機構,及時了解最新動向,做好納稅服務與相關培訓;另一方面,金融機構也不斷調整自己的經營管理等,積極主動適應,讓自己融入這項宏大的改革。

中國工商銀行運行管理部資深經理高偉也介紹,營改增中,工行要進行內部系統的改造,完成客戶信息採集。系統的開發、測試、投産等投入上千人,未來會跟隨政策進行調整,儘量模塊化。

再細化:政策不斷調整完善

金融業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行業,在營改增設計方案中,相當多的舉措針對金融業,旨在保障金融業平穩實現稅制轉換。

例如,對金融商品轉讓,明確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餘額為銷售額;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明確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和車輛購置稅後的餘額為銷售額,等等。

在改革全面推進的前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專門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金融業有關政策,對前期政策及時做出調整。

對債券市場關注的政策性金融債券是否納入增值稅徵收範圍,明確其屬於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不在範圍;對保險企業關心的企業年金類産品,明確一年期及以上返還本利的人身保險包括其他年金保險享受免徵增值稅,等等。

一些業內人士也預計,金融業數量龐雜,産品類型複雜,客戶結構多樣,在本次營改增全面推進中是重頭,隨著金融業營改增的深入,政策也會繼續不斷的細化調整。

穩上路:金融業營改增平穩起步

作為世界上最先把金融業納入增值稅應稅範圍的國家,我國金融業在營改增之後究竟有何變化受到極大關注。

北京凱南倍德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醫療設備進口企業,該公司財務經理賈桂梅介紹,公司在工行有結算、購匯付匯、貸款等業務。今年3月就接到工行海淀西區支行的電話,被告知營改增的利好消息,工行業務經理詳細採集了公司的各種信息,包括公司名稱、地址、電話、納稅人識別號、開戶行及賬戶等。

“工行要根據稅制的變化改變營業模式。”工行財會部副總經理王剛説。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認為,營改增後,從長期來看,金融業通過抵扣不動産、系統改造、服務外包等減稅的可能性較大。

一些業內人士稱,金融業營改增基本實現“穩”上路,但金融機構需要在這個過程中不斷調整適應。(記者 何雨欣、李延霞、彭勇、毛思倩)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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