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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臺秸稈禁燒考核辦法

2016-05-06 09:40 來源: 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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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湖北省環保廳透露,為做好2016年湖北省農作物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省環委會出臺《湖北省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年度考核辦法(試行)》。

2015年,湖北省全面實行秸稈“禁燒令”後,露天燒秸稈的情況得到有效遏制,空氣環境質量有所改善。尤其是夏季,全省疑似秸稈焚燒火點數較往年同期相比減少82.28%,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均值較往年同期下降18.9%。但進入秋季後,部分地區秸稈焚燒火點呈上升趨勢。火點較多且禁燒不力的荊門、孝感和仙桃三地政府相關負責人被約談。

2016年,省環委會經過廣泛徵求意見,多次修改,出臺該《辦法》。《辦法》分夏、秋兩季評分,夏季佔比40%,秋季佔比60%。其中分為大氣質量、火點監測、處理處罰、秸稈還田、産業化等對10項指標22個子項目進行考核評分。對於出現因大面積焚燒秸稈引起的大氣污染事件或因秸稈拋河引起飲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地區,考核不僅會被計0分,還將被通報批評。今後,省環委會將把每年考核結果向全省通報,對於考核不合格的地區給予通報批評,並按照《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進行問責。

省環境監察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加大督查和執法監管力度,繼續借助無人機、遙感衛星等手段進行監管,嚴格按照新修訂的《大氣法》加大現場檢查處罰力度。 (記者 王理略、通訊員 方芳、爭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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